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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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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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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制度和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参与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权限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城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人事、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民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2、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攻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福彩管理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科。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4、社会救助科。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5、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参与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区划地名科。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办苏木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的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6、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烟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烟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参与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8、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二)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2018年纳入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10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6家,自收自支单位1家。

 

(三)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救助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军供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社会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民政精神病康复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儿童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减灾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巴彦淖尔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巴彦淖尔市慈善总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巴彦淖尔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171.4万元,决算数为7541.67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17.99万元,决算数为4336.67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67.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983.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83.51万元;支出总计11467.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24.04万元结余分配210.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32.2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98.56万元,增长10.87%;支出总计减少1398.56万元,减少10.87%。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98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1.67万元,占83.95%;经营收入671.72万元,占7.5%;其他收入770.13万元,占8.55%。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1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67万元,占53.38%;项目支出3241.25万元,占39.9%;经营支出546.12万元,占6.72%。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04.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62.36万元;支出总计10004.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74.5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86.07万元,减少5.53%;支出总计减少586.07万元,减少5.53%。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3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99万元,占86.02%;项目支出578.31万元,占13.98%。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救济费、退休费、离休费,较上年减少25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公务经费;公用经费38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7.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公务运行经费。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8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9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82.28%。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单位节约开支;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接待。三是2018年我市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给我市农牧区人民生活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救灾、查灾、核灾工作中,公务车辆产生的燃油、维修、过路费等相关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占97.04%;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占2.9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费、保险费、以及燃油费等,车均运维费2.38万元,较上年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部门严格用车制度的落实,有效的减少了公车的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4万元,接待29批次,共接待131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84万元,比2017年增加0.34万元,增长0.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31万元,比2017年减少328.25万元,降低54.5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万元,比2017年减少2.18万元,降低4.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55万元,比2017年增加108.33万元,增长77.81%,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目标1: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目标2:增强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目标3: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目标4: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基政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5: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目标6: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7: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绩效评价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管部门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8-8212891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见附件: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来源:市民政局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