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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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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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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20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
      据了解,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1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核定,下限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的60%核定,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巴经改委(1997)32号文,一次性缴费人员全年缴费5460.48元。
      同时,从2020年起,我市可实现批量核定和手机缴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无需到社保窗口,执手机可异地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
      据了解,适用批量核定的参保人员范围:在巴彦淖尔市办理参保且有2019年核定缴费记录的,截至2021年1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59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在其他盟市税务机关没有缴费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另外,在202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一年的人员不在批量核定范围,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缴费窗口直接办理。对社保经办机构批量核定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可到社保局缴费窗口核定缴费。一次性缴费人员暂不能实现统一批量核定,必须到社保大厅窗口缴费。(记者 黄景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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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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