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强化上下、区域、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各方各类主体责任,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近日,市农牧局饲草饲料科、饲草站、兽医局、动监所在五原县、前旗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未发现使用“瘦肉精”情况。
此次检查涉及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重点检查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出栏保证制度及出栏检测等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核查养殖档案记录,严防虚假承诺和记录。检查活畜收购贩运企业(还包括合作社、经纪人)落实收购贩运记录信息制度情况,并动态掌握活畜购销渠道。检查交易活畜有无检疫证明、收购贩运记录。检查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情况,严格核查相关档案记录,严防虚假记录。
此次抽样检测采用“瘦肉精”快检卡,主要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采样结果全部为阴性。(记者 杨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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