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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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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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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市住建局将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和支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2年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次月内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记入征信记录。

      针对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期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低至30%。

      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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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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