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动态信息>旗县区动态

临河:清扫“微腐败” 推动“大治理”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0-05-19 09:07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我同意纪委的处理答复意见,我很满意,不会再反映上述问题了。”近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和临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到临河区新华镇与信访反映人张某某见面,就其反映村组干部有关问题进行答复反馈,张某某慎重地在镇纪委出具的处理答复情况上签下自己的意见。经过市、区、镇三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一个多年积累的矛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列入临河区纪委监委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清单的又一件信访件成功办结。

      今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下,一场聚焦基层信访举报焦点、难点问题的“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在全区展开。第一轮两批交办临河区的63件信访举报件,都是近年来群众对发生在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诉求反映,也是当前困扰和影响基层治理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集中体现。

      ◇清扫“微腐败” 关系基层“大治理”

      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临河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微腐败”大清扫与促进基层治理提升结合起来,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处置,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在抽丝剥茧中厘清问题、化解矛盾,补足基层治理的弱项短板,既让侵蚀基层的“微腐败”无处遁形,也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广大基层干部挺起了腰杆,基层政治生态在大清扫行动中得以更好得涵养修复,助力基层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严格审查核实 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村里收到的修路自筹款与组里收取的集资款数额对不上,需要进一步核对。”2019年10月,临河区新华镇纪委受理了一件反映某村民小组修路集资款去向不明和白条收水费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初核。“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后,区纪委监委再次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复查。经过核查,虽然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民小组长马某某少数自筹款没有及时上交,并延伸发现该村将挖渠款合并为水费收取的问题。牵头纪检监察室向办案人员提出补充证据建议,经过再次复核后结案。针对存在问题,镇党委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提醒谈话,并责成村委对马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开展“微腐败”大清扫,严格审查核实是前提和关键。为确保信访问题查严、查实、查细,区纪委监委有效整合资源,高度集中办案力量,依托“1+2”协作区机制优势,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定责、专班化推进,由2名副书记和1名常委一对一包联对接,全程指导督办,4个办案协作组分别牵头承办,强化审核把关,基层纪委配合协办,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在案件办理中,办案人员坚持高质量标准要求,强化以事实为依据原则,每一个案件都经过“一核、二审、再核”核查流程,对未办结的快查快结,已查结的开展“回头看”,妥善办结的反馈答复、销号处理,切实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积极推进,在方法上精准有力,做到把问题查清、情况核实,不留隐患。

      ◇依法依规依纪 精准分类处置各类问题

      “王某某身为共产党员、村委会主任,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群众纪律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给予王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在对反映临河区城关镇某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有关问题核查后,镇纪委对其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镇党委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经狼山农场纪委核查,反映张某某同志有关问题不属实,该案初核了结,并为张某某同志予以澄清正名。”经过认真核查、审查复核,临河区狼山农场纪委召开分场支部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某分场干部澄清正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不仅牵涉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对基层干部作风的一次检验,事关基层治理。临河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涉黑涉恶、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六类”突出问题,按照“六到位”要求,把“精准”二字贯穿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对每个案件精准研判、分类处置,对确实存在作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决查处,对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工作失误、执行偏差的果断纠正,对查无实据、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为被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对恶意诬告者严肃追责,确保惩治腐败不留余力,案件办理不留疑点,基层矛盾不留隐患。大清扫行动以来,已对5名村组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为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找准症结所在 确保“微腐败”大清扫得实效

      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是根本,通过以案找标、以标看本,找准问题的症结才能正本清源。

      “该村路灯安装‘一事一议’工程实施中,安装数量把关不严,造成少安漏安,暴露出在村集体事务管理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举一反三,健全村务监督管理制度,严格‘三务’公开,加强村务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整改结果15日内报我委。”在核查城关镇某村原支部书记刘某有关问题时,临河区纪委监委第四办案协作组针对该村村务监督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反馈意见。

      引发基层信访问题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三务”公开不到位,监督管理跟不上,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集体事务不清楚、不明白,加之个别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造成矛盾积累、问题发生。大清扫行动中,临河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促治”作为工作落脚点,通过采取“末端工作法”、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发生根源,将大清扫行动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深化“三务”公开等工作相结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对于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管理疏漏问题,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要求,能立行立改的当场问效,需要健全完善的督促建章立制、跟踪督办到位。对类似信访件进行串并分析,梳理共性问题,以专报、参阅等方式向区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发现的缠访、闹访问题,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截至4月底,第一轮63件信访件已办结53件,完成复审23件,查办到位32件,问题解决到位19件,反馈答复到位13件,信访息诉2件。随着临河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深入推进,一批困扰基层多年的矛盾问题得以化解,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日益提升,基层干部群众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正风反腐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治理新成效。(记者 王紫丁 通讯员 王效周)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田惠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