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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后设立35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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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3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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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提高广大居民安全用药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防止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形成污染隐患,近期,杭后开展了“绿色公益回收”在行动,在全旗各个社区、乡镇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让家庭过期药品有了“好归宿”。

      据了解,今年6月1日,杭后市场监管局已下发《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通知》,要求在各个社区、乡镇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至少选择一家医疗机构或热心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点要悬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匾,设立回收箱。监管人员将定期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施销毁,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杭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定点单位共有35处。(通讯员 王愉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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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实习生 王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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