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近日,2019年棚改激励资金2000万元下达我市。
据了解,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被评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下达棚户区改造激励资金2000万元,奖励我市2019年棚户区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地区。我市拟对2019年棚改工作成效显著的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进行奖励。(记者 黄景莲)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