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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美丽幸福新画卷——“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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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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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嘎查村为导向,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奋力冲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农牧民生活环境极大改善,“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提出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市、县、乡各级党委都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推进工作,7个旗县区全部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二类县。市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或派出督查组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市制定出台方案、细则和规划10余个,进一步明确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规范了各旗县区工作准则,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标可依。

      “厕所革命”方面,坚持分类指导施策,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科学选择改厕模式,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改厕模式以水冲式无害化污水处理模式(分散式污水处理器)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完整下水道,接入城镇排水管网;牧区分散户、边远地区、高寒干旱缺水地区,主要建设卫生旱厕或放置部分ECO方便器作为补充。3年来,我市共新建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12.5万余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53%。

      生活垃圾治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垃圾清运体系。靠近城镇的村庄推行城乡一体处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远但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在苏木乡镇单建或共建填埋场进行处理;地处偏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地区的嘎查村,采用“源头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完善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垃圾兑换超市,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垃圾清理后续管护机制,通过购置清运设施设备、配齐保洁队伍、加强经费支持等措施,确保后续管护跟得上。目前,全市共有垃圾填埋场11座、焚烧炉65台、小型填埋场8个、转运站95个;转运、清运车辆236辆、电瓶车辆2641辆、垃圾桶(池)78755个、大(小)型转运箱1059个。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4.02%;较大自然村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3%;生活垃圾治理率94.2%。全市9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了排查整治并进行了系统内销号,累计完成100个村庄村容村貌提升任务。

      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城镇周边的村庄,能接入污水管网的,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集中、人口较多的单村或联村,建设日处理能力20吨~50吨的小型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相对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日处理能力5吨~1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与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衔接。全市累计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50座,新增污水管网184.91公里;120个村庄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其余62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通过院内泼洒除尘、喂养牲畜、排入自家旱厕(水冲厕)清掏后用于农业生产等分散式方式处理;223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整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9.43%。

      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为了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近年来,我市在特殊节点前后集中力量清理农村牧区村庄内生活垃圾及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农闲时间指导农牧民利用好房前屋后土地,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加快发展庭院经济,并将之与发展休闲旅游、创建文明户等有机结合,助推农牧民增收。截至目前,全市7个旗县区全部完成了村庄分类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所有嘎查村编制了村庄规划。4271个自然村中,创建绿色村庄3076个;新(改)建农村牧区“四好公路”2600余公里,所有建制嘎查村都通了沥青水泥路和客车,城乡物流配送实现了无缝衔接(“交邮结合”、互联网+物流);集中供水率达98%;781个行政村、85%的自然村开展了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100%的行政村实现了常态化保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

      2018年以来,我市荣获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先进市称号;五原县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被评为“中国最美乡村示范村”。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五原县隆兴昌镇联星村、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民建村等37个村庄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截至目前,我市村容村貌提升、“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7个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机制;781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管护队伍、农牧民投工投劳等参与机制,实行了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牧民合理分担付费,80%的行政村引进了第三方治理,开展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管护,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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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田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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