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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市直单位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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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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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为推动各地各部门重点民生项目落地落实,决定组织开展“抓落实、晒成效”活动,集中公布各地各部门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本期公布我市部分市直单位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
      重点民生项目完成情况
      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建设完成巴彦淖尔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便民力度。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运行。审查、审批人员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通过充分授权,各类涉及审批事项专用章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全市“多规合一”及业务协同平台均已完成系统搭建。截至目前,通过市级平台累计策划项目88个,策划生成项目47个。计划2021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
      2.加快推进“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我市“办证难”问题小区共93个,住房62668套,面积681.82万平方米。截至7月29日,已办理首次登记的小区93个,完成率100%,首次登记户数62152户,完成率99.18%;办理分户登记38142户,完成率60.86%。
      3.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合理用地提供依据和指导。“双评价”初步成果已与自治区“双评价”成果校核。10项重大专题研究已全部完成初步成果,正在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成果进行完善。“三区三线”已形成初步成果,正深入对接“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窗口”战略定位,形成“一主两副、四轴三区、多点支撑”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系统建设,完成了信息平台主体框架建设,搭建了“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4.进行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助力。已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拟定《巴彦淖尔市村庄分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将全市行政村、嘎查分为六类,形成《巴彦淖尔市村庄分类布局》文本、表格及相关图件。各旗县(区)村庄分类成果均已通过旗县(区)政府审批,并上报自然资源厅备案。目前,各旗县(区)实用性村庄规划已确定编制单位并签订合同,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
      5.围绕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要求,强化规划展览馆、自然博物馆社会教育服务功能。一是在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满都呼地区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巡查7次,联合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开展野外地质考察1次。二是开展“大美乌梁素海·鸟类生态艺术作品展”,与内蒙古自然博物馆联合开展研学活动。利用两个博物馆及一个城市规划馆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上半年共接待32000人次。
      市林业和草原局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通过争取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资金,支持全市35个重点村庄进行村屯绿化。采取合理规划、适地适树、科学管护等措施,完成35个村庄造林绿化工作,350万元项目资金已由市级财政下拨旗县财政。下一步,将加强抚育管护工作。预计2021年12月全面完成。
      2.为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五原县和胜乡建丰村、新建村、和胜村进行村屯绿化并提供技术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栽植馒头柳600株,绿早酥梨、红早酥梨、西梅、李子和鸡心果等果树972株。下一步,将指导五原县建丰村、新建村、和胜村党支部编制乡村振兴绿化实施方案。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底全面完成。
      3.美化绿化巴彦淖尔市民政福利园区,为群众打造绿色康养环境。在实地勘察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党建共建、科学栽植等措施,在民政福利园区栽植鸡心果、红早酥梨、绿早酥梨、李子、杏、西梅等720株,并进行一次补植补造。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完成。
      4.在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等地举办经济林标准化管理实用技术培训班,解决果农技术难题。通过专家讲解、现场答疑、发放资料等方式,在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各举办经济林技术培训班1~2期。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技术培训。预计2021年10月底全面完成。
      5.为当地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疫病防控工作。通过邀请专家指导、现场指导清扫消毒、发放宣传材料等途径,已对邴坤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饲养人员就场所环境、饲料配比、饲养方法、疫源疫病等防控方法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
      6.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流程,缩短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通过合理编制方案、开展座谈交流、梳理事项清单、广泛宣传报道等措施,已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相关科室已根据工作实际,缩短了办事时限。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底完成。
      7.为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广林村40户村民庭院经济林进行修剪技术、提供病虫害防治现场培训,并建立长期服务机制。组织经济林专家到一线送技术,给当地40户村民进行现场培训,解决农户在经济林栽植、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
      8.优化林地利用,合理确定林地范围。依据国土“三调”数据,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重新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优化调整等措施,目前,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工作已接近尾声,林草湿数据与自然资源“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正在开展。下一步,将加快林草湿数据与自然资源“三调”数据对接融合进度,根据“三调”划定的林地范围,优化落实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界线核定保护等级。待林草湿数据与自然资源“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完成后,按要求重新编制林地、草地及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该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底全面完成。
      市乡村振兴局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监测帮扶。加强对易致贫返贫人口监测和帮扶,建立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定期入户走访、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提高监测效率,及时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健全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赴各旗县区调研指导摸底排查工作,与基层共同研判问题。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共计23户56人。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底全面完成集中摸排任务,每季度开展动态监测。
      2.实现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务工情况,采取公益岗位、以工代赈、回乡创业、外出务工等就业帮扶措施,今年努力实现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4334人。督促指导各旗县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脱贫人口就业务工的要求,深挖脱贫人口务工潜力,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增加脱贫人口的就业收入。截至目前脱贫人口务工就业4468人,超额完成134人以上。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
      3.积极协调将部分旗县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获得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7次常务会和自治区十届党委常委会第257次会议研究同意,将五原县列为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之一,获得自治区每年8000万元的衔接资金支持(连续支持5年)。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成。
      4.协调推进自治区、市两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拨付进度,保障2021年项目建设,同时接续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下达我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97万元,较上年增长1.1亿元,增幅71%;市本级预算安排6000万元,各旗县区预算安排共5445.1万元,计划近期下达到位。经过多轮清产核资,截至目前,全市2012年以来累计形成扶贫资产26.31亿元,其中,公益类资产9.33亿元、经营类资产6.63亿元、到户类资产10.35亿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稳步推进。
      5.配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计划出台全市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完成,正在等待组织部门上会审议后正式会签印发,同步已指导旗县区开展派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水源地污染防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完成全市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在用水源地排查。对5处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始划定,现已完成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专家审查。
      2.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专项行动。推行空气污染源“网格化”精细管理,持续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出台《巴彦淖尔市2021年空气质量提升夏秋季攻坚行动计划》,空气质量优良率较去年同期提高0.6%,六项监测指标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年均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3.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2021年高质量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24个建制村已全部开工,截至目前已有3个建制村完成整治。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督促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
      4.积极优化环评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明确市旗两级环评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对小微企业环评工作帮扶力度,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按照《内蒙古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规定,全市认真筛查梳理,目前已筛选出可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工业企业66家。
      5.加大“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工作力度。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将执法与普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组织开展“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领导带头赴各旗县区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送法入企业”普法讲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宣讲40余场,受众1000余人。
      6.下大力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开展“解决化解信访问题年”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13件,其中大气污染150件、水污染23件、噪声22件、固废2件、其他16件,已处理199件,14件正在办理中。市本级受理信访案件38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受理31件(包含微信举报、网络举报),上级督办3件,来信来访3件,网络舆情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7.加强生态环境公益服务。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开放效果。成立“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支队”,带领各旗县区“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大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共计举办志愿服务活动17余次。
      8.更好体现人文关怀。下大力做好慰问帮扶、扶危济困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面向社区和广大群众,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志愿公益活动。高度重视慰问帮扶、扶危济困工作,带领党员干部职工持续做好扶贫慰问工作。对本单位离退休老党员、结对帮扶社区贫困户组织开展慰问,发放慰问物资近2万元。对结对社区6名贫困学生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捐款3000元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市农牧局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减少秸秆丢弃焚烧,同时实现集中供暖整村推进。积极探索出向日葵秸秆资源化利用新途径,减少秸秆丢弃焚烧,在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四义堂村开展秸秆制作成型燃料集中供暖试点建设;在临河区狼山镇富义村开展向日葵秸秆粉碎打捆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四义堂村已完成厂房场地硬化,正在开展清洁取暖管道入户规划布设;富义村已完成向日葵秸秆打捆1万亩。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设全市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助力农机集中示范推广,为全市提供农业生产农机方面的最新成果和技术。依托临河区灵达公司流转土地2000多亩,建立核心区300亩,辐射带动1万多亩,建成全市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集中展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进机具和经营管理模式,为全市提供农业生产农机方面的最新成果和技术,方便群众咨询购买。预计2021年10月底完成。
      3.选育、推广戈壁短尾羊新品种,降低农牧民养殖成本,提高短尾羊的经济效益。完成两个核心群360只母羊、40只公羊的生产性能测定,除常规体尺测定外,还增加了羊尾的长度和宽度指标。另外还对340只羔羊进行称重记耳号。在乌中旗德日素嘎查蒙源戈壁短尾羊核心群对120只母羊进行乏情期放栓工作,完成同期发情前期工作。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4.蔬菜生产期间开展极端天气提前预防定向培训,帮助农户安全应对各类恶劣天气。对蔬菜生产期间常发的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预防进行定向培训,减少菜农损失。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宣传和调研工作。计划10月份开展极端天气提前预防培训。
      5.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员提供培训后的跟踪指导服务,利用新媒体矩阵营销,帮助学员创收。创新参训后学员回访制度,助力脱贫攻坚。收到市农广校“办实事促民增收”培训学员张俊梅的果园求助电话,立即联合巴彦淖尔日报社,利用直播带货、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实行矩阵营销,实现“五一”假期销售额突破7万元,800余人次入园采摘。下一步将总结经验持续推进该项目。
      市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加快推进《巴彦淖尔市“十四五”乌梁素海水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规划》编制进度。6月底前完成初稿编写。初稿形成后,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会议研讨、书面征求等形式进行4轮意见征求,形成《巴彦淖尔市“十四五”乌梁素海水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规划》文本。已于2021年7月底上报自治区审定。
      2.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推进乌梁素海坝头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采取督导、督办、现场调研等形式,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推进乌梁素海坝头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21年6月底前,坝头污水处理工程已全部完工,试运行正常。
      3.完成乌梁素海湖区水生态安全评估及生态调控实施方案编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进行《乌梁素海湖区水生态安全评估及生态调控实施方案》编写。已形成生态调控方案初稿。下一步将与市直各部门专家对接征求意见,再细化方案内容。
      4.认真落实与嘎查村(社区)结对共建。与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阿日齐嘎查和赛忽洞嘎查2个嘎查村以及临河区新华街道爱丽舍社区开展结对共建,13名党员干部已全部到社区报到。走进巴彦淖尔市蒙古族小学,开展“学党史悟思想,践行为民办实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捐赠活动,共为50名学生发放了书包、文具盒等价值3500多元的学习用品。
      市供销社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与农行、农担公司加强合作,对缺乏抵押担保的供销社重点农牧企业、供销社上下游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开展金融支持服务,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积极与农行、农担公司加强合作,大力开展“供银担”金融支持服务,解决供销系统各类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全市供销系统共推荐优质经营组织申请农行“惠农e贷”4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完成。
      2.供销社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解决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城镇化深入推进,传统小农户经营面临生产规模体量偏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作业成本高位运行、现代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农民老龄化等问题,真正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以领办创办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资企业等为依托,创新土地托管“田保姆”模式,通过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将服务内容覆盖农业生产全部环节,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发展。同时农民把土地托管给供销社后,外出务工、经商搞养殖,或返工就业务农,双收益增加家庭收入。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25.27万亩,土地全托管面积7.39万亩,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完成。
      市教育局
      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1.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6所。目前已完工项目2项,正在施工项目10项,办理前期手续4项。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未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力度。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完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旗县区已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持续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成果,年内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已完成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临河地区已竣工验收未招生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5所(4所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1所2022年3月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2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7.69%,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86.21%。
      4.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安排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422人,送教上门152人。
      5.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一所优质民办学校,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需要。已引进民办学校2所(市政府引进衡越实验中学,临河区引进鸿文实验中学),今年9月,两所新引进民办学校均已正常开学。继续实施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和杭锦后旗奋斗中学合作办学,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需要。
      6.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向社会公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10部、邮箱8个,研究制定《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截至目前,已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违规补课3起,分别给予记过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处罚,全部退还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7.持续做好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为15所中小学校建设“爱眼屋”,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眼健康水平。成立巴彦淖尔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国家三级眼科专科医院——巴彦淖尔市残联眼科医院(巴彦淖尔市中小学近视眼防控监测点)为实施单位,卫生部近视眼重点实验室和中华近视眼防控推进协会提供技术支持。为全市20所中小学幼儿园配置建设“爱眼屋”,并为每所学校无偿配置一台全自动电脑验光仪和一台清大视光液晶视力表,做到日常监控和定期检测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生进行近视眼健康筛查,结合大数据分析、智能诊断预测。高质量完成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宣传月工作。
      8.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着力在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作业布置、手机管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严格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安排,组织召开全市“双减”工作、“五项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部署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对于作业安排、课后服务、校园托管、保障学生睡眠等各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要求。
      9.全面落实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全市已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4022.8万元。其中: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1219万元;幼儿资助资金255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1352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5704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5492.8万元。
    10.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安排具有职业资格的心理健康教师到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值班,为全市青少年提供免费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已开通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安排20名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教师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市教育局5楼)进行值班,值班情况和服务电话每周在巴彦淖尔教育网公众号发布。目前,已接待电话咨询50余次,个体咨询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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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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