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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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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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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7日,我市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实行分级林长制,市级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担任。全市划分为5个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域分别由1名市级副林长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等纳入林长制范畴,实现全域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加强林草产业发展、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继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林草执法、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九个方面,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通过建立组织体系、明确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三方面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地见效。同时我市将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设立林长公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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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田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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