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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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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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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巴彦淖尔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和措施。参加发布会的市内新闻媒体有:巴彦淖尔日报、市广播电视台、黄河晚报。自治区驻市媒体有: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网络媒体有:巴彦淖尔政府网、河套微生活、巴彦淖尔发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就媒体提问进行现场解答。

     

      主持人 赵仁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和措施。 下面请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刘东奎作新闻发布。   

      发布人   刘东奎: 大家好!首先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我市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并对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年来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即将过去的6月份,我们也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也得到了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舆论效果。为了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我就2014年以来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向大家进行发布。

      一、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

      2014年以来,全市事故总量、较大事故、主要指标都在控制范围内,呈显著下降趋势。以2009年为参照,事故起数从755起下降到161起,下降78.7%;死亡人数从132人降到34人,下降74.2%。全市实现了“一个杜绝、两个继续下降、一个进一步好转”:一是全市杜绝了较大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7%和12.8%。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继续下降,工矿商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7%,危险化学品行业“零”死亡事故;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下降62.5%;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和3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下降30%,无人员死亡。四是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我市连续3年被评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突出地区。

      2015年1至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10起,死亡13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5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农机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民航、铁路均未发生伤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将压力层层传递到各级领导,将职责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经常深入辖区一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工作督查。市安监局采取领导带队深入安全生产重点旗县区和企业开展“尽责履职”谈心对话等活动,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目前,各旗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强化了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各级安监部门每季度向同级组织、纪检等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把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方式,将工作重点由部门直接查找隐患向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转变。同时三次聘请国家和自治区知名专家对重点高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把脉“会诊”。二是推动落实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共对4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三是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3起,每起案件都按时限进行回复,回复率为100%。四是在全区率先建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平台,实现了全市重点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运行,完善台账和清单监督,推动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全市举办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00余期,培训22000余人次。并对高危行业开展全员培训,培训一线操作人员36000多人。二是在111个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了企业法人安全承诺制,559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三是在全国第十三、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悬挂和张贴各种安全条幅、标语、宣传画等共计20000余条,展板1000余块,发放安全宣传材料及宣传品近10万份,开展咨询活动35场(次),受众人数达8万余人次。四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用惨痛的事故教训警醒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近两年来,邀请国家级安全生产知名专家、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等为旗县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形势、安全警示等专题讲座四次,共2000余人参加;播放警示专题片80余场次,受众人数达6000余人。五是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市安委办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宣传。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8场巡回宣讲,参与的旗县区党政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共计520余人,参与企业120余家,受众人数3800人次。此外,在学校和企业还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四)发挥安委会职能,抓好综合监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会议和专题会议、协调会13次,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协调,提出了解决方案。二是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2014年以来,对中石油成品油运输环节存在的问题、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小区内的液化气供气站存在安全隐患等十件事项进行了督办、转办。三是每逢重大活动、主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及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四是深化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去年以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旗县区分管领导、市直部门和企业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共开展约谈20次,诫勉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亲力亲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在全市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治攻坚战,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和民爆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企业“双七条”规定,采取与民爆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活动。对全市煤矿和民爆企业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共计15批次,共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0余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非煤矿山:在开展矿井通风、采空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落后的矿山企业整顿关闭69户,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同时,在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拆除无采矿手续的违法干选厂112家,取缔拆除非法铁选厂(尾矿库)15家,清理采洗砂金窝19处,对违法盗采钨矿的13处非法采点进行了爆破毁闭,查处制止盗采石墨、砂石、硅石违法违规案件28起,取缔无合法手续铁矿开采加工企业47家,关停取缔砖瓦粘土企业21家、责令整顿26家,关闭69家。

      危险化学品: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企业165户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66条,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同时,对全市5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安全监管评定工作,其中:36户评定为一般,20户企业评定为差。

      油气长输管道:2014年以来,市政府、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和协调会8次,约谈、协调有关旗县、企业5次,深入开展了天然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余户次,发现事故隐患230处,除2处正在开展整治工作外,其余隐患全部完成了整治任务。

      冶金等八行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聘请专家多次深入企业排查隐患。全市60户涉氨制冷企业中,50户完成整改任务,4户企业提请属地政府关闭,3户企业搬迁,3户企业正在整改。同时,在全市工贸行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严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共排查出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43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2户企业实施了关闭。

      职业健康防治和应急救援:检查各类企业167家,下达执法文书249份,发现问题或隐患282项,责令限期改正223项,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1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约谈。矿山救护方面,将四户矿山企业辅助救护队纳入全市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

      建筑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今天市住建委、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和质监局的同志也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一会儿,记着朋友们可以向他们详细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同时,在铁路、民航、电力、水利、农牧、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安全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据统计,全市参与检查督查人数达13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000余处,消除各类隐患9000余项。

      三、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与安全生产矛盾格局依然存在。一是各类型经济体发展较快,门类多、产业新、工艺复杂,潜在的风险和隐患较多。二是全市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乏规范的安全运行机制。三是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监管难度增大,特别是危化品公路运输成为监管难点。四是职业健康安全底子薄,欠账多,职业病防控难度大。同时,高速公路、国道、铁路、黄河、民航、油气管道等途经我市,给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压力。

      (二)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缺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备设施落后老化,长期带病运行。部分企业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不到位等等,造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漠,各地各行业还不同程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任务艰巨。

      (四)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意识不强,重发展轻安全,对一些新上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把关不严。还有一些执法部门执法检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四、工作思路和强化措施

      继续强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责任,完善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职责,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约谈制度。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综治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扩大覆盖面和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三)深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对新上项目严把准入关,严格控制高安全风险项目落地。对现有的项目和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府服务的主导性和主动性,全过程贯穿服务意识。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重典治乱”立法思想,从严从重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各地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依法治安有关要求,推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合并审批、一体化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专家型的监管干部,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我的新闻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 赵仁新:下面是媒体记者提问时间。

      记者提问环节

      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 刘东奎答记者问:

      1、我们了解到,国内近期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从业人员不当操作或违反作业流程造成的,那么针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我市有哪些好办法、硬措施?

      答: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一直是我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环节,具体来讲:

      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比如电气焊工、电工、危险化学品工艺岗位操作工等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是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他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2、如果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安全隐患,应该怎样和安监部门联系?

      答:我们开通了12350举报投诉热线,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老百姓如发现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都可以通过这个途径进行举报,也可以利用我们安监局的官方网站进行举报和咨询,我们会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核实,督促整改。我们也想借助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通过新闻界的朋友们向全社会多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我也由衷地希望广大市民多参与安全生产、多关注安全生产、多支持安全生产,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更大的努力。谢谢大家。

      市住建委建筑业科科长  高亨飞答记者问:

      1、现在又进入了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我们有没有一些新的举措?

      答:为进一步严格加强对在建项目复(开)工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制定了全市2015年房屋建筑工程复(开)工管理办法,规定要求:(1)所有在建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已全部履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或变更符合规定,人证相符,到岗履职。(2)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已整改。(3)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五方主体的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已签署。(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已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已提存,安全隐患已消除,安全标准化措施已落实。(5)社保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足额缴纳。(6)上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解决。不符合复(开)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开)工。二是举办了全市2015年工程项目复(开)工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专家讲解了工程项目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讲《复工管理办法》,参培人员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达255人。

      2、针对近期国内其他地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你们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答:为吸取近期国内其他地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我们认真开展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措施有:一是认真开展了以防范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支护、临边洞口、施工用电和规范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督查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上半年除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外,市住建委已组织三次综合执法检查,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近40项进行了抽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146条,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通报批评了停工整改项目及企业,对3个项目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将对通报批评企业予以投标扣分、信用评价扣分和资质换证、增项、升级挂钩。二是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且确保按论证方案施工,有效避免了施工实际和论证方案脱节,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起重伤害专项治理,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在“元旦、春节、五一节”、“两会”期间对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五是对停工、缓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了监督工作“五项制度”,即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制度、监督计划制度、现场首次工作交底制度、监督员每日工作记录制度、中止(终止)监督告知制度;工程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查,严格安全监督整改单回复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强化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备案工作。从源头上规避安全风险。六是对照《巴彦淖尔市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进行2次专项治理。七是在汛期即将来临,我们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明确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文献答记者问: 

      1、电梯事故是和百姓安全息息相关的大事情,我想请质监局发言人简要介绍一下我市电梯设备的安全情况。

      答:截至2015年3月31日,我市注册登记在用电梯数量为2223台,上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全市电梯安全大会战,出动监察人员362人次,排查在用电梯1941台,发现存在隐患64处,已整改隐患11处,采取监控措施的电梯42部,停用电梯11部。其余未整改的隐患,主要是楼房在设计时没有设计电梯五方通话的线路,我们要求相关旗县区质监局和电梯使用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

      整体上看,我市在用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和使用液化气瓶,请问我市液化气瓶整体安全状况如何?对气瓶有那些主要的管理规定?百姓日常使用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据统计,我市有各类气瓶十万多只。按照国家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四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验。近来年,我们对气瓶充装站和气瓶用户使用到期应检验的气瓶,要求气瓶充装站集中到乌海包头进行检验,以保证在用气瓶的安全。今年5月我市特检所投资新建的气瓶检验站已经正式投入运行,能够满足便捷检验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和宣传力度,督促气瓶充装站和气瓶用户及时送检到期气瓶。

      3、近几年我市也兴建了很多的大型游乐设施,河套湿地公园建起了“摩天轮”,一些旗县也建起了水世界、游乐场,玩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刺激,但市民们也对新闻报道国内外一些游乐设施事故心有余悸,那么我市的游乐设施的安全吗?让人心跳的游乐场怎么保障安全?

      答:总体说是安全的。游乐设施是否安全,主要看游乐设施能否履行定期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游乐设施按照一定标准分为A、B、C三类,大型的A类游乐设施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来进行安全检验,B、C类则是由省级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检验。游乐设施的分类是按照不同的参数,运动的人数和运动的方式等来进行的。它们的检验周期是一年。我市已注册登记的游乐设施共有47台,大型设备主要集中在临河、前旗,近几年未发生过游乐设施事故。我们对这些设施除了日常监督检查外,每逢元旦、五一、六一、国庆节前夕都安排游乐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浙江游乐设施事故发生后,我们再次组织开展游乐设施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运营单位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以及各项警示标志是否张贴齐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设备,各旗县区监察人员当场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安全要求设备监察人员当场进行了封停,要求运营单位联系生产厂家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确认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再解封运营,确保从源头抓好设备的使用安全。

      市公安交管支队新闻发言人  王彦军答记者问:

      1、请市公安交管支队发言人介绍一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情况。

      答: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总体上是不错的。特别是上半年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对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名列第一。这一成绩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继续稳中下降。今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2起,造成27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15.79%;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90%。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二是道路顺畅,秩序井然,除临河下班高峰个别路口偶尔出现交通阻塞现象外,全市未发生交通拥堵。特别是节假日人流集中的出行、庆祝及一些大型体育比赛、集会等活动,由于预案周密细致,责任明确到位,措施严格周到,从而也保证了这些活动的道路安全、畅通。

      2、我市目前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答:目前全市公路总里程2100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53公里,国道280公里,省道530公里,县乡道4292公里,村道14281公里,(农林牧场)专用公路259公里,边防公路1109公里。截止2015年5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497684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617392人。

      3、针对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你们都采取了哪些管理措施?成效如何?

      答:主要措施有:

      一是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地打击影响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春运、元宵节安保”、“震慑一号、二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治、“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统一行动”、“2015平安1号”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等10项专项行动,打击酒驾实行常态化,半年中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45243起,其中无证驾驶1266起,饮酒驾驶521起,超速行驶65745起,客车超员98起,货车超载174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477211起,行政拘留349人,扣留机动车2107辆,扣留驾驶证1401本,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532辆,检查客运车辆1036辆。

      二是每年排查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严厉的措施进行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概率。2014年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70处,其中自治区级督办的有15处,市级督办的有75处,旗县区整改的有80处,整改率均为100﹪。加强了校园周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管理,2014年,全市未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市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又,确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04处,其中自治区督办18处,市级督办86处。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

      三是全面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学生交通事故,培养下一代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秩序,支队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查处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2起,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3处,整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2处,新增校园周边警示、提示标志牌、标线7处。我市辖区内未发生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运”、“文明交通进校园”、《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你我文明交通,携手迎庆创城”、“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安全生产365”等9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不断强化社会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对日常工作、专项行动进行跟踪采访,让群众及时了解交警工作,共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继续发挥微博、微信及全区交通安全短信平台的宣传作用,向公众传递最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实时提供交通路况,并与交通参与者进行互动、交流、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积极与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联系,加强新闻报道。利用学校的“校信通”向学生家长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建立与媒体共享的微信群,把全市宣传民警、记者添加为“群友”,每周在群内至少发布一条可挖掘、有价值新闻素材供媒体记者选用、报道。上半年,交管支队设置宣传服务站点159个,在各业务窗口播放专题片1814条,利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教育活动67场,组织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47次,发放宣传材料202777份,中央级媒体刊播新闻35条,自治区级媒体刊播新闻162条。支队互联网微博粉丝数达到35712人,关注1918人,发布博文162条;网站发布信息1021条;支队手机短信平台发布14万余条;支队网站回复群众留言347条,新浪微博回复群众留言21条,微信公众平台回复群众留言25条。

      4、“两客一危”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车辆,目前我市这些车辆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我市对“两客一危”车辆都有哪些管控措施?

      答:我市共有客运企业(含旅游运输企业)19家,其中有旅游包车7辆,客运车1250辆;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49家,危险品运输车103辆,其中剧毒化学品车5辆,炸药和爆破管运输车30辆,液化气石油运输车68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55起。

      2015年以来,全市“两客一危”车辆未发生死亡事故。

      对于这些车辆的管控,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做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路检路查的安排。1至6月份以来,全市各地交管部门共开展客运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并利用65处治安卡口、63套电子警察,35台移动测速仪,积极开展客运车超速行驶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大网上巡查执法力度,各地车管部门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每月一清理,并向客运企业下发违法信息告知单。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求客运企业解除聘用,并在媒体公布。三是支队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管理部门开展了两次每次为期七天的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集中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和查处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与运管部门联合建立客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件的客运驾驶入“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五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场站、旅游包车运输企业,检查企业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人管理制度的实施及完善情况,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六是将客运车、旅游包车的行驶记录装置作为查验重点,对不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客运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按照《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七是建立客运企业、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台账。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其运输企业,制定拉运登记注册制度,特别是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运输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数量、种类和运营频次及线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管理档案,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卡口、服务区拦截处罚。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王罡世答记者问:

       1、今年以来,全国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我市近期也烧了几场“小火”,原因是什么?消防部门对于防控重特大火灾有什么“高招”?

      答:我市近期的火灾形势相对平稳。今年1至6月份,我市共发生火灾611起,死亡3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91.9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了有所上升,死亡人数上升了50% ,伤人数下降了100% ,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33.35% 。消防队伍共接警705起,出动705次,出动消防车876辆次,消防人员507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2人,疏散人员2298人,抢救财产价值5666.8万元。

      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用火不慎”、“玩火”、“电气”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居多, 发生147起,占总数的24.05%;“玩火”发生78起,占总数的12.8% ;“吸烟”引起火灾47起,占总数的7.69%;“电气”引起火灾43起,占总数的7.04%;其余依次为:“自燃”占总数的2.78% 、“放火”占总数的1.64%、“生产作业”占总数的1.47%。从起火场所上看, 草垛、房屋、农副业场所、交通工具火灾居多,其中草垛火灾最多,引起火灾145起,占总起数的23.73%;其次为住宅,引起火灾46起,占总起数的7.53%;再次为农副业场所,引起火灾36起,占总起数的5.89%。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消防部门从常态化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目前,消防部门先后部署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五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时段,先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联合执法,对全市重点消防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累计检查单位519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6375处,督促整改6097处,及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市消防形势平稳。

      2、目前,许多小区内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被占用的现象,像这种现象由谁来管?

      答:虽然《消防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违者将受罚。但在消防部门实际查处过程中,常常出现检查完没多久,又死灰复燃的现象,消防部门限于人单力薄,治理效果无法保持持久性。在具体工作中,消防部门首先是对新建住宅小区或旧城改造严格把关,落实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使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杜绝了先天性隐患。而有一些早期建设的小区,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等原因,在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很大缺陷,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缺乏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不足,而且这些顽疾整改极其困难。目前,消防部门已经逐步在联合相关部门对早期建设的住宅小区进行督促整改。然而,随着私家车的逐渐增多,私家车在小区任意停放阻碍消防通道,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消防通道不归交警管,物业也管不住,消防部门警力有限,无法做到时时刻刻对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占用消防车通道成为了一时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消防部门虽然进行了消防宣传和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并邀请媒体对发现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但收到的效果甚微。解决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作,所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的管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多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整治非一个部门可以完成,针对住宅小区内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被违规占用等突出问题,应由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牵头住建、规划、城管、交通、公安、消防、市政、辖区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进行整治。如消防车通道被违规占用的问题,可以根据居民小区的规划、设计,明确哪些道路是消防车通道,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如划交叉黄线,喷绘“消防车道”、“禁止停车”等字样,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消防车道警示牌等,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建、构筑物,修剪占道的树枝树叶,对已在消防车通道上划的停车位进行调整、取消。二是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消防部门应加大对住宅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处理,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消防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根据第六十条第五款规定,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所以针对住宅小区的消防问题,应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为切入点,明确其法律责任、加强对其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的培训,不断提高消防技能。通过不断加大对社区干部、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从而使他们掌握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能够排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堵塞安全出口,侵占消防通道,乱倒液化气残液等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公安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还居民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生活环境。

      3、有统计显示,我国80%发生的火灾事故都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这就说明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针对这一情况,消防部门应该如何做?

      答:“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宣传能够提高人们对火灾危害性的认识,普及消防知识,使人们学会同火灾作斗争的本领,并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做好消防宣传的主要目的,就是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增强人们的消防常识、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和参与火灾扑救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点开展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社会公众是消防宣传工作的基本对象,因此,要使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使其自觉接受消防宣传。将宣传活动扩大教育层面,内容上要注重对特大伤亡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以案说法引起公众的关注、思考和警醒,从而引发其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对消防知识的自觉需求,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化被动为主动,才能使得消防宣传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二是消防宣传内容以普及为主,通俗易懂。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消防宣传内容要简明突出,以普及为主,易被群众所接受,要以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为原则。可以把消防安全知识编成顺口溜、民俗谚语或以卡通、漫画等形式制作成消防宣传手册、卡等发放给群众,寓教于乐,直观深刻;还可以将典型案例制成展板、短片向群众宣传,使人们从活生生的火灾教训中警醒,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让消防意识深入到各个家庭,最终普及到全社会。三是消防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QQ)等社会舆论工具,通过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播放电视专题片、典型报道、个案追踪、以案说法等形式,综合运用口头宣传、文字宣传、影视宣传、文艺宣传等手段,提高消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将消防宣传工作渗透到群众工作、生活的角角落落。四是消防宣传分层次开展。针对不同层次,把消防安全知识搬进机关、搬进社区、搬进企业、搬进学校、搬进家庭、搬进农村、搬进牧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企业整体防火水平,确保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消防安全,把消防宣传做得更加深入人心,实现消防知识人人知。

      主持人 赵仁新: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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