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咨询建议
咨询人:
吕炎
咨询时间:
2023-02-13
咨询主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与学时如何换算
咨询内容:
我是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专业课程与公需课程不在一个平台,计分标准也不同(一个是学分一个是学时),由于晋升职称必须在公需课程平台打印审验卡,就必须将专业课程平台获得的学分上传折算成公需课程平台的学时。但目前公需课程平台(http://byne.chinahrt.cn/巴彦淖尔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网)折算的比例为3:1,个人查询了相关文件,认为此比例是对政策错误理解导致的。根据内财会规〔2021〕18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合理的折算比例应该是1:1。请有关部门为会计工作人员创造便利,谢谢!
答复单位:
巴彦淖尔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3-02-17
答复内容: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19〕6号文件的通知,会计人员继续取得的学分按照以下标准计量: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的方式:1学时=1课时=45分钟=3学分。目前没有收到自治区改革的文件和文件废止的通知,如有问题请携带会计培训合格的相关材料至市人社局7007室,或拨打电话852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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