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咨询建议
咨询人:
樊震东
咨询时间:
2023-11-01
咨询主题:
地方政府规章有效性认定
咨询内容:
2006年《巴彦淖尔市城镇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有效,该文件属政府规章试行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现该暂行办法是否有效,可否依据该条文33条之规定加收层高费,巴彦淖尔市目前有无施行有效的供热管理办法
答复单位: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11-06
答复内容:

《巴彦淖尔市城镇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范围,我市最近公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无该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不得延长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因此该文件目前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我市暂无现行有效的供热管理办法,加收层高费等相关问题均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