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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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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0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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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为了加强市委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市委于2012年2月22日以巴党办发(2012)3号文件批准下发,成立了“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部”,为市委工作机构,正处级建制,编制10人,一正两副,下设综合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城乡统筹科四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与职责是承担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研究,草拟重要政策和法规;承担农村牧区改革与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农村牧区政策和“三农三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承担农村牧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对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运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提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年度计划、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完成市委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科:承担全市农村牧区工作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和会议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以市委、政府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涉农涉牧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牧区改革和发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2.经济发展科:承担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草拟相珙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研究相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3.社会发展科:承担农村牧区社会发展(包括社会事业发展、民主法制、精神文明、社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农村牧区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研究农村牧区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村牧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关社会发展改革工作。

      4.城乡统筹发展科:组织开展城乡统筹发展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全市城乡统筹规划和指导旗县区编制城乡统筹规划;指导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农牧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

      (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只有1家,即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只有本级1家。

      市委农牧部处级建制,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12个,行政编10个,工勤编2个;现实配人员8个,7个行政人员,1个工勤人员。车辆编制数1个。目前我单位的公务用车有1辆。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委农牧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8.73万元,比2018年预算125.63万元,减少了26.9万元,减少21.4%,增加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划入社保。

      支出预算98.73万元,比2018年预算125.63万元,减少了26.9万元,减少21.4%,增加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划入社保。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2万元,占比9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万元,占比1.2%。政府性基金没有。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3万元,占比84.8%;项目支出15万元,占比15.2%。主要用于“农牧部机构运转、农村牧区工作检查指导调研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8.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97.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94万元,减少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农村牧区工作调研指导督查等工作。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到社保局,专项业务费全面压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1万元,10.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9.75万元,减少89%,用于离退体人员保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农牧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8 %,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下降23.53%。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80%,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万元,下降7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 万元,下降25 %。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万元,下降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5 %,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万元,下降7.6%,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2万元,16.07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预算项目1项,公开预算项目1项,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我部2019年的项目是“农村牧区工作督导调研检查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建设指导调研工作;完成自治区农村牧区固定观测点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及专项调研;完成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和市委“三农三牧”重大问题的调研等工作。为国家自治区、市委掌握农村牧区基本情况制定农牧业政策提供依据,并督导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慧     联系电话1580478606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后(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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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部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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