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地震局位于临河区新华西街。属市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
2、组织拟订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
3、负责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责任,监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5、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提出全市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6、在全市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地震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市地震局共有编制人数3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5人,退休人员18人。
(二)巴彦淖尔市地震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市地震局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八一地震台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东升庙地震台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75.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0.2万元,减少24.25%,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专项资金减少。
支出预算375.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120.2万元,减少24.25%,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专项资金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7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44万元,占比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资金,暂未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37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4万元,占82.69%,项目支出65万元,占17.31%;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主要用于局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2019年防震减灾工作项目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5.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4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8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82.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2.5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37.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 万元,下降20.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7万元,增加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和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万,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失误,未做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7万元,增长90.11%;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87万元,比上年增加24.04万元,增加83.39%。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1人,在职人员的公车补贴资金2018年预算少做了半年,做入2019年预算,新增了2019年水电暖预留部分。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1辆, 其中:公务用车1辆。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5万,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改梅 联系方式:827966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