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政府有关农村牧区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全市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各级社提供信息服务;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巴彦淖尔市供销社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市供销社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会统计科、合作指导科、企业资产管理科5个科室;在职工作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42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收入为437.66万元,年末决算财政收入556.88万元,支出541.16万元,年末结转15.72万元。收支高于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考入一名公职人员,增加工资和公车补贴;二是离休人员追加18个月护理费及艰苦津贴;三是在职人员调整工资。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56.88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56.8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8万元;支出总计541.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97万元,下降1.41%;支出总计减少12.83万元,下降2.32%。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1名离休人员去世,工资减少;二是2名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工资相应减少。三是18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从9月份只发项目外工资。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5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8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57万元,占94.35%;项目支出30.59万元,占5.65%。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6.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8万元;支出总计541.1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7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97万元,下降1.41%;支出总计减少12.83万元,下降2.32%。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1名离休人员去世,工资减少;二是2名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工资相应减少。三是18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从9月份只发项目外工资。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57万元,占95.35%;项目支出30.59万元,占5.65%。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78万元、津贴补贴41.97万元、奖金2.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万元、绩效工资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9万元、离休费43.7万元、退休费215.91万元、生活补助11.19万元,抚恤金83.13万元,较上年减少8.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1名离休人员去世,工资减少;二是2名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工资相应减少。三是18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从9月份只发项目外工资。
公用经费2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电费1.77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3.3万元、物业管理费3.9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较上年减少4.7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1元,完成预算的8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占94.24%;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5.7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用于燃油、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等费用,车均运维费4.91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部门人员;二是各旗县来我单位办事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万元,比2017年减少4.71万元,降低15.29%。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7万元,比2017年增加6.8万元,增长42.57%,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一步合理规范政府采购明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2017年相同。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办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1.绩效目标置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单位从两个类别、十二个层面对2018年预算进行了绩效管理。
2.绩效评价方面:2018年财务决算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47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32分,共计79分。扣分原因主要包括:一是落实责任分工不详细,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不完善、不合理、不易操作的情况。
3.结果应用方面: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478-871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