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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信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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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2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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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结案等工作;负责指导市委、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及各旗县区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向市委、政府和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市委、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接待来访。

      (三)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协调、督导、办理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向旗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跨地区、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指导、维护、管理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市长信箱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信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九)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办信督查科、来访接待科、投诉受理科、联合接访中心。

    1.市信访局核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联合接访中心事业编制15名。

      2.实有人员情况:使用行政编制人员15人;使用工勤编制人员3名,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联合接访中心使用事业编制人员13人。

      3.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市信访局及二级单位市党委政府联合接访中心综合收入605.09万元,综合支出594.3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8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05.09万元, 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5%,财政拨款支出594.32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性收入增加,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05.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4万元;支出总计609.8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18万元,减少3%;支出总计减少22.1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项目未支出部分2017年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0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0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9万元,占62%;项目支出223.03万元,占38%。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9.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4万元;支出总计609.8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5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18万元,减少3%;支出总计减少22.1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2016年项目未支出部分2017年支出。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9万元,占62%;项目支出223.03万元,占38%。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12万元、津贴补贴130.9万元、奖金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09万元、退休费37.74万元、生活补助30.05万元,较上年减少8.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9万元、公务接待费3.64万元、工会经费3.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实现逐年下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0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占72%;公务接待费支出3.64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等费用车均运维费9.44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64万元,接待40批次,共接待40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信访局到我市调研、考察;二是接待其他盟市信访局到我市协调会商信访案件;三是接待旗县区信访局到我局对接信访业务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万元,比2017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万元,2017年减少1.66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比2017年增加1.38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一步合理规范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暂时属于待核销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单位工作内容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2018年市信访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及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1+7”制度,以“事要解决”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功能和作用,把信访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如何做好为群众排忧解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来,齐心协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完成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努力推动信访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一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控制信访增量。二是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减少信访存量。三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事要解决”。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呈现新格局。五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六是非正常上访治理措施有力,信访秩序明显规范。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抓源头、化积案、夯责任入手,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信访形势明显改观,信访秩序趋于好转,信访工作基础越来越扎实,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大幅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品清   联系电话:0478-865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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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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