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直教育部门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6)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7)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教育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8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家。
巴彦淖尔市教育部门编制总数134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314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人数1216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1171人,参公事业在职3人,工勤在职19人。
学校班级数286个,其中:普通高中75个班、职业高中154个班、初中13个班、小学32个班,幼儿班9个。在校学生9362人,中等专业学校5217人,普通高中3181人,初中228人,小学466人,幼儿园229人。
(二)市教育局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市教育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市教育督导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市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市教育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0 |
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2 |
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3 |
市第一中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4 |
市蒙古族中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5 |
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6 |
市蒙古族幼儿园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7 |
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8 |
市蒙古族小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18690.48万元,决算收入为28119.19万元,决算收入较2017年度减少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9.15万元,事业收入1152.75万元,其他收入297.3万元。决算支出27461.66万元,决算支出较2017年度减少10%,其中:基本支出17279.38万元,项目支出10182.2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市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8年末交由社保统一计算发放。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56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119.1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6.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52.51万元;支出总计30567.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461.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45.72万元,结余分配60.5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350.91万元,下降7.1%;支出总计减少2350.91万元,下降7.1%。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市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8年末交由社保统一计算发放。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11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9.15万元,占94.8%;事业收入1152.75万元,占4.1%;其他收入297.3万元,占1.1%。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46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9.38万元,占62.9%;项目支出10182.28万元,占37.1%。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869.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00.58万元;支出总计28869.7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971.0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938.55万元,增加7.1%;支出增加1938.55万元,增加7.1%。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增加了西北美食艺术学校经费和全市蒙古语授课幼儿教师培训专项支出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8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4.67万元,占61.3%;项目支出10031.02万元,占38.7%。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6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9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399.9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增加了西北美食艺术学校经费和全市蒙古语授课幼儿教师培训专项支出等;公用经费86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国内债务付息,较上年减少849.2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公用开支。二是规范支出类别,区分项目与基本支出资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8.8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9.5%。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市本级预算未包含上级专项资金,市直属二级单位、学校因工作需要,用上级专项资金支付的三公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占3.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2万元,占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7.57万元,占13.4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4人次。主要用于全市蒙古语授课幼儿教师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12万元,用于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均运维费2.24万元,较上年减少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7.5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7.57万元,接待111批次,共接待1320人次。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盟市教育同仁或上级领导到我市进行督查、调研、参观学习等工作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9万元,比2017年减少30.58万元,降低32.37%。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节约相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62万元,比2017年减少747.12万元,降低59.3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学校设备仪器购置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9.24万元,比2017年增加526.33万元,增长88.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学校校舍维修及改扩建工程较上一年度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25万元,比2017年减少199.1万元,减少27.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要通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自治区为市招生考试中心配备的考试卷运送专用车辆;其他用车19辆,主要是市直属各二级单位的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了各科室、各直属学校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年终决算等各个环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类财政资金做到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资金“全覆盖”。因目前对预算绩效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明 联系电话:0478-791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