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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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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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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5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巴彦淖尔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巴彦淖尔市委的领导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文接收、发送、文电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通知转办、登记、会务安排布置等工作;做好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统筹协调文稿草拟等工作。督促检查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法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督办领导批示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政法调研工作,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科:健全完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边疆稳定的风险防控、危机管控。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当地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涉及政治安全、边疆稳定的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边疆稳定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3.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建立健全各级综治中心,完善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调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微治理等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4.反邪教协调科: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5.执法监督和法治科:指导推动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对政法单位执法监督机制、案件考核评价机制等,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制定交办、转办、来访等涉法涉诉案件制度。组织研究法治巴彦淖尔建设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上级交办转办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以及需要政法系统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相关工作;落实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
      6.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科: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判影响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稳定的舆情和信息,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建议。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承办综合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典型选树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政法网络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7.政法队伍建设科:研究提出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培训,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强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制定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查处的“协管”“协查”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指导推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全市政法系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政法委员会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预算包括:市委政法委本级预算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2020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2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
      1、巴彦淖尔市政法委员会核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7人 、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19人。
      2、巴彦淖尔市政法网站核定编制情况: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0人。
      3、离退休人员30人。
      (二)巴彦淖尔市政法委员会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政法网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68.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1.45万元,下降21.34%,减少主要是由于:一、取消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收入,二、所有专项资金财政按比例进行压缩。
      支出预算668.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1.45万元,下降21.34%,减少主要是由于:一、取消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收入,二、所有专项资金财政按比例进行压缩。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6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68.98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6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8万元,占比63.38  %;项目支出245万元,占比36.6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政法专项等方面支出,各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2013101行政运行财政预算拨款数为274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相关公务支出。因人员调动较上年比较有所减少。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财政数为250万元,用于机构职能的专项支出,包括社会治安整治经费、反邪教专项经费、安全稳定创建经费、见义勇为奖励、维护社会稳定经费、政法网网络线路租金、精神卫生专项工作经费。与上年同比减少了扫黑除恶以及各专项压缩部分。
      2013105事业运行财政预算拨款数为37.55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相关公务支出。因人员调整较上年有所减少。
      2080501归口管理的选择单位离退休预算拨款数为33.97,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相关公务支出。本年度增加退休人员,因此离退休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报销缴纳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数委42.67万元,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财政预算拨款数为20.56万元,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预算拨款数为9.52万元,用于缴纳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以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数为0.69万元,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68.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6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8.08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防范、维稳、综治、政法网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缴纳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30.08万元,此类为本年度新增分类,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少1 万元,下降1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2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加2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6万元,增长22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关工作增加,因此机关加班饭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  万元,下降4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4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33%。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6.16万元,增长3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其中:办公费7.8万元、印刷费1.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6万元、办公购置费7万元、差旅费3.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保障金)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3辆,实有车辆为1辆,其余车辆全部收回,未出具处置文件,因此资产车辆仍然为3辆。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公开绩效目标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逢洲   联系电话:865581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1、巴彦淖尔市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巴彦淖尔市政法委员会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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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政法委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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