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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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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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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信访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旗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2、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向各旗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6、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9、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信访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办信督查科、来访接待科、网络信访科。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情况:使用行政编制人员14人;使用工勤编制人员3名,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0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93万元,增长5.5%,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40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93万元,增长5.5%,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0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8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3万元,占比60.58%;项目支出158万元,占比39.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0.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8.5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48 万元,增长3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9万元,增长67%。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增加;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在参照上年预算安排和经费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兼顾本年工作任务实际需要,保障单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作相应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2.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2.5%,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单位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预算安排要充分保障公务用车的合理开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万元,比上年增加6.5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5.2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3.6万元、取暖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我局无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品清 联系电话:865813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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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信访局    编辑:田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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