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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市林业局督查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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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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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历史见证,是稳定和完善农牧区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为确保林改档案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10月18日—23日,巴彦淖尔市档案局、市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七个旗县区林改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以《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改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对各旗县区集体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规范建档及管理和应用、林改档案向当地档案管理单位移交等情况进行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组深入七个旗县区,采取查看纸质档案资料、查询电子档案、现场操作运用电子档案信息资料等方式,实地了解档案管理情况。听取了各相关单位领导对林改档案工作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和建议。

      督查中发现,各旗县区林业局十分重视林改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用档案室,有专人负责管理。但也存在部分问题,有的旗县区档案门类收集不够齐全、归档不及时。各旗县区林改档案只有综合类、林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和声像档案没有及时归档;有的旗县区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档案目录和档案原件的数字化工作进度慢,档案员对档案软件也不够熟悉;有的旗县区档案整理不够规范。存在部分门类档案混合排列和未填写备考表等情况。对上述问题,督查组现场向各旗县区相关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林改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员业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要确保在2017年全面完成林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建双存”的工作目标,做好林改档案的移交工作。下一步,市档案局、市林业局将继续加强林权档案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社会能力。(市档案局 王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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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档案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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