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23:40,高某驾驶一辆翻斗车在临河塞北街北侧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由东向西行驶至临陕路时,由于未苫盖车辆,被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渣土中队执法人员抓了现行,执法人员当场将其翻斗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10月8日,执法人员为雇用高某的巴彦淖尔市荣盛建材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给予处罚1000元,高某当日缴纳了罚款。
据该局渣土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9月底开始,该局采取多项举措严查临河城区运输建筑物料车辆,凡出入城区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运输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装载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量,严禁超限超载、沿途抛撒、带泥上路;对擅自改装车厢栏板的运输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的车辆,一律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加大对建设项目工地的监管力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入施工现场。
此外,根据运输建筑物料车辆运行特点,该局渣土中队实施错时值班,重点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做到全时段监控。一经发现上述违章行为,严肃处理,责令改正,对于情节严重者,一律从严处罚。(记者 焦锦平 通讯员 邬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