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讨论稿)》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城镇居民收入现状,对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陈述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和增长特点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21元,比上年增加1354元,增长10.4%,比2006年增长60.1%,年均增长12.5%。具体构成如下:
2006-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
单位:元、%
指 标 |
2010年 |
2009年 |
2006年 |
|||
总量 |
增速 |
总量 |
增速 |
总量 |
增速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4421 |
10.4 |
13067 |
9.1 |
9010 |
12.3 |
(一)工薪收入 |
10239 |
18.3 |
8656 |
8.8 |
5816 |
12.0 |
(二)经营净收入 |
1690 |
-13.4 |
1951 |
19.3 |
1243 |
14.2 |
(二)财产性收入 |
222 |
-32.3 |
328 |
51.9 |
178 |
15.6 |
(三)转移性收入 |
2270 |
6.5 |
2132 |
-1.9 |
1773 |
11.8 |
(一)工薪收入全面增长、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十一五”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城镇居民的工资水平也相应明显提高。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0239元,比上年增加1583元,增长18.3%,比2006年增长76.0%,年均增长15.2%;工薪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64.6%,提高到2010年的71.0%,提高6.4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十一五”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采取新建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各种措施,使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扩大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个体经营性收入保持了强劲增长势头,较大幅度地拉动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690元,比2006年增长36.0%,年均增长8.0%。
(三)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力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以来,随着我市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城镇居民出租房屋的收入不断增加。同时居民理财和财产保值意识日益增强,投资股票、基金的潜在收益也在增加,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著。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22元,比2006年增长24.7%,年均增长5.7%。
(四)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拉动了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十一五”以来,随着我市一系列对社保人员、离退休人员、低保人员提高工资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在民生方面投入加大,全市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拉动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270元,比上年增加138元,增长6.5%,比2006年增长28.0%,年均增长6.4%。
二、“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目标的实现条件
(一)从“十一五”时期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看,“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的增速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5%,比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2%低5.7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够协调。为此,“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富民与强市并重,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同步,提出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也应在15%左右,这样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才能在“十二五”末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二)从“十一五”时期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来看,“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一是工薪收入是实现15%目标的主要动力。工薪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工薪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2006年—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65%左右的收入来自工薪收入,工薪收入的贡献率也在65%以上。由于这部分收入具有刚性,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若GDP年均增速实现15%,“十二五”期间GDP的总量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相应的工资性收入也可以翻一番。以此分析,“十二五”期间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可支配收入的主体。
二是经营性净收入是实现15%目标的重要渠道。经营性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但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所得的收入。2006年—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13%左右的收入来自经营净收入。近几年全市为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条件,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当前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十二五”期间,工业经济仍将较快增长,拉动就业岗位增多,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数也大幅度增加,个体经营净收入将快速提高。
三是财产性收入是实现15%目标的关键因素。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和财产营运所获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2006年—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手中仅有2%左右的收入来自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比较小,但随着财产性收入投资渠道的拓宽,居民投资和财产保值增值意识的增强,将极大促进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预计财产性收入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增长最快的一项收入。
四是转移性收入是实现15%目标的必要条件。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2006年—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16%左右的收入来自转移性收入。随着财力的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为转移性收入主体的离退休人员收入将不断提高,必将会进一步促进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加。
综上所述,预计“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达到29006元左右,年均增长15%,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三、制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是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较呼市、包头、鄂尔多斯等先进盟市为低,直接影响了全市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据统计,2010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603.33亿元,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到第7位,GDP的增长速度为13.5%,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到第9位;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21元,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到第8位,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为10.4%,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到第9位。
(二)大型企业少,中小企业发展较慢,是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从目前我市来看,全市仅有3个大型企业,对就业的拉动力小,加上全市中小型企业发展较慢,影响了城镇居民就业,制约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三)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是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据统计,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331元,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到第10位,在全区12个盟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
四、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发展是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措施
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才能为公平分配和减少贫困现象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关键是抓投资促发展。在“十二五”期间,要统筹使用各项社会发展资金,继续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在集中各级财政性资金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从而带动全社会投资,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促进就业是实现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可靠保证
就业乃民生之本,收入之源,不断提高城镇就业程度和水平,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关键。要建立就业援助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充分吸纳就业。要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应建一个培训基地,不断培训和转移就业城镇劳动力。要以创业促进就业,每年要拿出一定资金来支持城镇居民创业。
(三)提高工资水平是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机制
要推动和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要完善最低工资增资机制,严格按政策实施到位。二是要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指导企业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重点改进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管理,采取工资预算管理手段逐步取代现行的工效挂钩办法。三是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按照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在实施各项工资制度的同时,理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体系,不断完善工资调整机制和监控机制。主要是及时调整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津补贴标准,保持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养老、医疗、就业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无不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主要问题是覆盖面小、保障程度低。非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难以按目前的标准参保,而在城镇地区的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降低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保率。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这是进一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张 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