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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巴彦淖尔市农业保险及其保费补贴呈现显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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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6-13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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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精神,巴彦淖尔市各级政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保险风险和费率区划分试点等一系列工作,从2008年开始试行到如今,全市农业保险及其保费补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全市农业保险及其保费补贴工作呈现显著特点。

       1、农业保险保障措施得力。一是为保证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旗县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此项工作。二是要求财政、农牧业、气象、统计、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安排市旗两级财政部门落实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确保应补尽补;四是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农牧户参保。

       2、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一是全市农业保险及其保费补贴工作,从最初的临河区、杭锦后旗等试点地区,扩展到现在的全市七个旗县区和农垦系统,农业保险的覆盖的地区扩大;二是农业保险补贴的品种也在增加,今年全市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玉米、小麦、葵花、马铃薯四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奶牛和能繁母猪。

    种植业保险费率按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主要是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中旗(Ⅱ类地区)费率执行2010年基准费率。保险费率与保费为:玉米为9%,每亩保费水地 36元、旱地19.8元;小麦费率7%,每亩保费水地 28元、旱地 15.4元;葵花费率7.5%,每亩保费18.8元;马铃薯费率 6%,每亩保费 24元。种植业自然灾害风险相对较低的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临河区、磴口县、 五原县、巴彦淖尔农垦(Ⅰ类地区)的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保险费率与保费为:玉米为 8.5%,每亩保费水地 34元、旱地 18.7元;小麦费率6.5%,每亩保费水地 26元、旱地 14.3元;葵花费率 7%,每亩保费 17.5元;马铃薯费率5.5%,每亩保费 22元。 2、养殖业保险费率与保费为:奶牛费率8%,每头保费分为 320元、400元、480元三个档次;能繁母猪费率 6%,每头保费 60元。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明确。种植业:国家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1%, 旗县区财政补贴9%,其余 10%的保费由农牧户或者农牧户与龙头企业等共同承担;养殖业: 其中,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45%,市财政补贴2%,旗县区财政补贴8%,其余15%的保费由农牧户或者农牧户与龙头企业等共同承担。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 50%,自治区财政补贴20%,市财政补贴10%,旗县区财政补贴 10%, 其余10%的保费-由农牧户承担,或者由农牧户与养殖企业共同承担。(张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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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统计局    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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