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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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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1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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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半年,巴彦淖尔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一项项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了千家万户,随着打造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产品基地的逐步推广,逐渐实现乡村振兴农民富裕的目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居民收入情况 

      据居民收支调查数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1052元,同比增长8.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60元,同比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772元,同比增长8.1%。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与全区和各盟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比看: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9020元,同比增长7.5%,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60)总量低于全区人均水平3860元,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总量在全区居11位,增速在全区居第3位。增速排在我市前面的盟市是: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增速分别为8.0%和7.9%,高于我市0.2和0.1个百分点。 

    2018年上半年我市与全国、全区及其他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表

    地区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18年 

    2017年 

    增速(%) 

    全国 

    19770 

    18322 

    7.9 

    内蒙古自治区 

    19020 

    17692 

    7.5 

    呼和浩特 

    22901 

    21343 

    7.3 

    包头 

    23317 

    21733 

    7.3 

    呼伦贝尔 

    16718 

    15595 

    7.2 

    兴安盟 

    14119 

    13141 

    7.4 

    通辽 

    15959 

    14812 

    7.7 

    赤峰 

    15947 

    14787 

    7.9 

    锡林郭勒盟 

    19140 

    17783 

    7.6 

    乌兰察布 

    15397 

    14332 

    7.4 

    鄂尔多斯 

    23105 

    21402 

    8.0 

    巴彦淖尔 

    15160 

    14059 

    7.8 

    乌海 

    21017 

    19500 

    7.8 

    阿拉善盟 

    20035 

    18606 

    7.7 

     

      (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与全区和各盟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看: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5571元,同比增长9.8%,我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高于全区人均水平1206元,比全区人均增速低1.7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区第7位,增速在全区居第9位。增速排在我市之上的盟市是: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增速分别为12.4%、10.1%、10.0%、9.9%、9.9%、9.8%、9.8%、9.7%、9.6%、9.5%、9.5%,分别高于我市4.3个、2个、1.9个、1.8个、1.8个、1.7个、1.7个、1.6个、1.5个、1.4个、1.4个百分点。

      2018年上半年我市与全国、全区及其他盟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表

    地区 

    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18年 

    2017年 

    增速(%) 

    全国 

    7142 

    6562 

    8.8 

    内蒙古自治区 

    5571 

    5073 

    9.8 

    呼和浩特 

    7071 

    6451 

    9.6 

    包头 

    7513 

    6839 

    9.9 

    呼伦贝尔 

    5763 

    5249 

    9.8 

    兴安盟 

    4223 

    3757 

    12.4 

    通辽 

    5067 

    4608 

    10.0 

    赤峰 

    4841 

    4397 

    10.1 

    锡林郭勒盟 

    6871 

    6253 

    9.9 

    乌兰察布 

    4259 

    3882 

    9.7 

    鄂尔多斯 

    7435 

    6790 

    9.5 

    巴彦淖尔 

    6772 

    6263 

    8.1 

    乌海 

    7939 

    7231 

    9.8 

    阿拉善盟 

    8592 

    7849 

    9.5 

      二、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增减的因素 

      (一)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有利因素 

      1.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通过调查显示:巴彦淖尔市教育、文化体育传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61.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1%。各项民生工作平稳推进,其中,就业形势积极向好。截至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1)最后几个旗县区(临河、五原、前旗、中旗)公车改革补贴在2017年12月至2月期间已经开始补发和跟进发放。(2)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达到人均1596元,同比增长10%。(3)巴彦淖尔市为30多万老年人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截至2018年4月18日(含)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由政府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每年每人15元,保险金额为每人25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全市共需出资保费457.1万元,其中自治区承担147.5万元,市本级承担157.2万元,旗县区承担152.4万元。 

      2.企业运行形势向好,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据调查,2018年上半年,巴彦淖尔市就业较为充分,职工收入增长快。(1)春节放假已复产的有维信羊绒、金川啤酒、盛安化工等58户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常运行企业共计177户,开工率达到79.4%。(2)巴彦淖尔市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入驻创业团队56家,创业团队平均年龄31岁,95%是从一二线城市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入驻项目110个,有创新型、科技型、农业大数据和互联网服务项目,直接安置就业800多人,带动就业2000多人,特别是内蒙古百佳信科技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蔚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互联网技术研发与网络推广企业2017年底实现净利润200余万元,带动就业100余人。 

      3.三产从业收入有所增长。全市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导致三产从业人员收入明显增加。我市快递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人均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9%、18%。特别是我市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2018年上半年,累计完成9966.80万元,同比增长13.61%;业务总量累计完成7595.16万元,同比增长17.61%。2018年上半年,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数1250家,比去年新增48家,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8.5亿元,同比增长12.7%,直接就业人员1.4万人;全市6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合计入驻企业和个体643户,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02亿元,同比增长25.0%。 

      (二)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 

      1.财产净收入下降明显。据调查临河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连续三个月三连跌,2月份,临河地区商品住宅均价为4155.12元/平方米,1月份为4286.61元/平方米,2017年12月份为4353.47元/平方米。由于商品住宅价格的下降,影响了居民房屋净租金的增长速度。据统计,本季度因房屋价格下降减少了居民12%的房屋净租金收入的增长。 

      2.全市部分实体经济行业人员收入增长缓慢。主要表现:(1)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2700元左右,对城镇居民工资性增长的贡献率为12%。由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总量相对低,增资动力不足,影响到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2)部分餐饮业个体户效益不佳,主要因近几年城镇化率逐年提高,2018年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口规模同比2017年上半年增长4.3%,从事入行门槛较低的餐饮业个体户较多,导致个体经营收入增长缓慢。 

      3.全市范围内各旗县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工资性收入中旗、后旗偏高。对于我市七个旗县区,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区位优势明显。乌拉特中旗的对蒙边境贸易经济形势逐年向好,乌拉特后旗有色金属冶炼从2016年已经逐渐走出经济周期的低谷,带动地区的财政收入增长,居民收入增长较快。而别的旗县区居民工资人性收入增长相比较慢,增资动力不足。 

      4.各项津补贴发放集中,后期增资因素不足。今年上半年各旗县区集中补发了2015年带薪休假、车改补贴、交通补贴等,直接导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快,今年6、7月份没有新的增资政策出台,预计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速会放缓。 

      (三)影响农牧民收入增长的有利因素 

      1.全市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作物购销形势较好。全市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助推籽仁、番茄、绒纺、脱水菜等农畜产品远销全球各地,出口目标国家和地区由5年前的30多个增至现在的80多个。2017年葵花籽仁、南瓜籽仁、番茄及其制品和脱水菜等特色农畜产品出口额4.5亿美元,同比增长7%,连续9年位居自治区第一位。特别是籽仁类产品单项出口突破3亿美元,成为农畜产品出口“主力军”经济作物的销售情况,价格好于去年,葵花种植因今年调整种植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每斤3元-3.2元,与去年相比翻了两倍。 

      2.畜禽价格的上涨拉动农牧民收入增长因春节翘尾因素影响,活羊价格为10.5元/斤,同比上涨16.7%;架子牛价格21元/斤,同比增长5%;育肥牛价格24.5元/斤,同比增加4.3%;羊绒价格283元/公斤,同比增长21.5%.由于弄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牧民的收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从短期看气候影响牧区牧民牧业收入增长利好。2018年入春来,我市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遭遇较大旱情,特别是乌拉特后旗,旱灾直接导致牧民人均肉羊出售量增加35%,出售金额人均增加84%,从数据上看,造成了短期牧民收入的增长。 

      4.转移性收入落实到位。落实2017年草场禁牧补贴1.4亿元。2018年,全市出台了三年轮种补贴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今年,农民都购买了兜底医疗,医疗费报销比例将增加。 

      (四)影响农牧民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 

      1.部分农资价格上涨。经过调查:今年3月已经开始春耕备耕工作,受控肥增效等措施影响农民常用化肥尿素每袋上涨20元,二胺每袋上涨25元,地膜每吨上涨500元。 

      2.客观因素影响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传统的建筑业、食品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逐渐实现信息化、机械化,出现了用工需求下降的现象,迫使外出农牧民工返乡从事农业,影响了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3. 从全年看气候影响牧区牧民牧业收入下降。今年入春以来,巴彦淖尔北部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特别是进入四五月份,遭受连续高温和大风天气,导致牧区草牧场严重干旱受灾,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据初步统计:全市因干旱受灾草场面积5538万亩,占牧场总面积的70%;受灾牲畜137万头只,饮水困难牲畜69万头只;受灾人口3930户、1.3万人。从全年看,本次旱灾会导致牧民牲畜养殖萎缩,预计本次灾害带来的收入下降的影响会在下半年显现。 

      4.出售余粮较少是农民收入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通过与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对比发现,2018年上半年,我市农民出售余粮(主要是玉米)明显低于这几个盟市,这是我市农牧民收入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对2016年玉米播种面积进行比较,通辽市是我市的4倍,兴安盟是我市的2.6倍,赤峰市是我市的2倍。玉米种植面积较少,也是导致农民上半年出售余粮较少的主因。 

      5.农村新农合报销不及时导致农牧民收入下降。通过调查了解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均存在10万以上的农民医疗费没有及时报销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农牧民收入下降的一个原因。 

      三、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措施 

      (一)提高城镇居民收入途经 

      目前,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在全区处于比较后的位次,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建议采取以下增收途经。 

      1.夯实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增长因素,也是最大的增长动力点。拉动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两个有效途径:一是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好供需有效对接的机制和平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果,同时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努力构建成公平、高效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二是应建立行政单位与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的高效协调机制,提高各行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增长平等性,用以促进职工工资福利水平的整体提高。 

      2.拓宽城镇居民增收渠道。家庭经营净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潜在增长点,通过调整一二三产业结构,逐步提高服务业发展,实现拓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渠道。 一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小微企业的发展、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解决困难、创造条件,给予融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与吸纳就业等方面的惠利政策,促进经营收入的增长;二是紧抓国家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引导支持商贸企业自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或借力第三方交易平台,适度投入一定的支持资金和出台一些特殊的支持措施,帮助民营企业做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早日推动更多商业企业“触网带电”,尽快打造成功一批具有知名度的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尽可能多的促进产业的集聚发展,拓宽城镇居民就业空间,拓展城镇居民增收渠道。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思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一是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快提高企业退休及城镇居民养老金标准;三是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出台一些针对儿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便捷医疗服务政策制度,并且要狠抓落实,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水平,增进人民福祉,补齐民生短板。 

      (二)提升农牧民增收的措施 

      目前,我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巴彦淖尔市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清查力度,摸清家底,进行财务公开,强化农牧民的监督作用,要让农牧民学会筑巢引凤,通过对外租赁等方式,实现与他人的共赢发展,加强与本地区特色旅游、工业项目结合,实现与企业的合作获益,同时,要确认农牧民在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民主决策,实现农牧民与村集体经济的利益与风险共担,使村、嘎查的集体经济成为农牧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有效动能。 

      2.加强农牧民二三产业参与率。现阶段我市农牧民与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联结机制以农牧民提供原材料为主,农牧民得到的经济分成较少,方式较为单一,经济效益的话语权在于企业,建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农牧户的生产技能培训,通过生产订单转包方式,增加农牧民在二三产业的劳动参与率,增加农副产品的增加值,调节农牧民收入结构,使农牧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实现高质量提升的目标。 

      3.加强农民土地流转,做好失地农民本地就业创业服务。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扶持和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土地投资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让农民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来,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强各级政府、村集体经济和当地龙头企业的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帮扶,通过增加技能培训、降低银行贷款门槛、政府项目扶持、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简化工商登记等方式促进农民转型为企业职工、工商服务业个体户,这样既发挥了土地的最大经济效益,也能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二三产业自营收入。 

      4.确保各项补贴发放到位。确保农牧民的各项补贴发放到位,如玉米生产者补贴,上年按230-350元/亩左右补贴了种植农户,今年要继续加大补贴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即种粮补贴、粮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取暖补贴,即对农牧牧区贫困户每户发放的一吨煤炭(600元)价格的补贴,草场补贴,即7.5元/亩的完全禁牧补贴;生活补贴,即对低收入户的补贴、高龄补贴、新农合医疗补贴等,以提升农牧民转移性收入。     

      撰写:付强、任瑞琴、马雨枫、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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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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