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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 惠民生 扩内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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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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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补短板、惠民生、促销费、扩内需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以来,我市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确保了债券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提早谋划 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

      2020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3.24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68.89亿元,市本级留用14.4亿元,转贷磴口县2.92亿元、杭锦后旗3.79亿元、临河区24.9亿元、五原县5.78亿元、乌拉特前旗9.03亿元、乌拉特中旗1.73亿元、乌拉特后旗4.69亿元、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0.66亿元、甘其毛都口岸1亿元;2021年新增第一批专项债券9.35亿元,市本级留用2.5亿元,转贷临河区1.05亿元、五原县0.4亿元、乌拉特前旗1亿元、乌拉特中旗2亿元、乌拉特后旗2亿元、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0.4亿元;2021年新增第一批中小银行专项债券35亿元,转贷磴口县5亿元、杭锦后旗6亿元、临河区18亿元、乌拉特前旗6亿元。

      紧盯重点领域 发挥资金保障作用

      当年,我市正处于“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全面推进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我市坚持把争取新增债券作为弥补财力不足,补齐基础设施、民生领域短板的重要手段,作为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重点、保发展关键之举。

      2020年以来,我市新增专项债券发放范围涵盖了包银高铁、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乌梁素海生态修复补水专用通道工程、“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巴彦淖尔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临河区人民医院装修改造翻建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各旗县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产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的配套基础设施等。新增债券资金的注入,极大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有力地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真正产生“四两拨千斤”作用,为推动全市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制度建设 聚焦资金使用效益

      我市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保障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基础库、储备库、发行库、执行库”四个子库管理,构建运作高效、风险可控的新增债券“借、用、管、还”链条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优化项目发行条件。结合国家、自治区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向,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筛选,按照“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自求平衡方案、会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具体工作,增强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和竞争力。

      明确偿还资金来源。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支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项目专项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督促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确保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融入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绩效运行机制。督促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债券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等相关情况,并对日常绩效跟踪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反映、纠正绩效跟踪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防止资金违规拨付、沉淀积压和偏离绩效目标等问题发生。

      严格落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对债券资金投向、用途、申请、分配、转贷、拨付、使用、本息偿还、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调度专项债券支出情况,调度结果作为“红黑名单”的主要依据,“红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月调整机制。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率低的地区纳入“黑名单”,并暂缓安排或核减该地区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规模,整改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后退出“黑名单”。对专项债券支出率高的地区纳入“红名单”,通过项目申报上优先考虑、债券资金分配上适度倾斜等方式给予奖励。(通讯员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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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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