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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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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5-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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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我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通过群众举报及实际调查,在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中存在个别驾校安全员利用随车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之机,收受学员现金及财物。此种违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我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此,我们支队郑重向驾校、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公告:

      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已经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透明化,在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过程中,考试安全员仅负责紧急避险,无权干涉考试过程,更无法干预考试结果;在考试过程中,车内有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进行录像监控,如发现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调取考试监控录像核实后,将取消作弊学员科目一至科目三所有考试成绩并在三个月内禁止申请考试。受贿的驾校安全员不得再从事考试中心安全员一职,其所在驾校也将受到科目二、科目三停考两个月的处罚。

      望驾校派送的安全员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考场考纪。也望广大参加考试的学员不要心存侥幸,遵守考场纪律,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认真对待考试。巴彦淖尔市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必将严明执法,重拳出击,严打一切与驾驶人考试相关,有损驾驶人合法权益,有损驾驶人考试公平公正的不法行为,坚决杜绝驾驶人考试舞弊现象,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对直接向我中心提供安全员、学员违法违纪事实证据的,奖励人民币300元,并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保密。

      

      举报电话:8611989 8322980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五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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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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