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广电局、金融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我市应对疫情、有序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要求,方便全市文化旅游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现将《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支持服务文旅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办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广泛传播、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宣传部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国资委)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巴彦淖尔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6日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支持服务文旅企业疫情防控
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办理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我市应对疫情、有序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支持服务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就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提出如下办理指南:
一、落实抗击疫情主题文艺创作生产扶持政策
市委宣传部将通过市级媒体公布《关于开展2020年市文艺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由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文化单位征集、审核上报,评审后择优予以扶持。
二、落实影院补贴政策
市委宣传部转发自治区电影局具体政策到各旗县区委宣传部,由影院(电影放映企业)申报,逐级审核,最后由市委宣传部向自治区电影局申报。
三、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一)落实银行贷款相关优惠政策,由企业通过中行、工商行、建行、农行、农发行、邮政储蓄巴彦淖尔分公司、河套农商行以及各旗县区农商行、农信社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了解政策和办理流程,重点向企业所贷款银行、授信银行提出申请办理。
(二)按照文化企业规模的大小给予发行债券和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政策,向市、旗县区发改委了解政策、申请办理。
四、落实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收支持政策
纳税人通过线上“内蒙古税务局官网-办税指南栏目”“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税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巴彦淖尔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市各办税厅了解国家税收政策、业务操作流程指引,到企业所在地的办税厅办理。
五、落实减免房租政策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文化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由承租企业向租赁单位提出减免申请。
六、落实返还、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企业养老保险
1、2020年继续实施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核定时,系统自动维护降费率政策。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全市参保企业从“巴彦淖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巴彦淖尔12333”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微信群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通过市、旗县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征缴减免政策,从“巴彦淖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巴彦淖尔12333”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微信群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
(二)企业工伤保险
减免大中小微型企业工伤保险费政策,从“巴彦淖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巴彦淖尔”、“巴彦淖尔12333”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微信群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
(三)失业保险
1、2020年继续实施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核定时,系统自动维护降费率政策。
2、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及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补贴政策,全市参保企业从“巴彦淖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巴彦淖尔”、“巴彦淖尔12333”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微信群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通过市、旗县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3、失业保险核定征缴减免政策,从“巴彦淖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巴彦淖尔”、“巴彦淖尔12333”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微信群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
七、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政策
实行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以及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企业从“巴彦淖尔市电业局”“巴彦淖尔市滕洁燃气公司”“巴彦淖尔市黄河西部水业有限公司”等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了解政策和办事流程,通过市、旗县区电业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办事窗口申请办理。
八、落实稳岗培训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企业通过“就业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查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等人社部发〔2020〕10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公布的54家免费在线培训平台的使用功能及联系方式,在平台的劳动就业核心子系统中录入以下内容,申请办理。内容有培训学员个人信息、开班申请、结业申请、培训补贴申请及相关信息内容。
九、落实科技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升级政策
加强科技项目支持。全市科技创新企业可以从“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巴彦淖尔科技企业群”微信群了解项目征集、申报信息,通过所在旗县区科技局(农牧和科技局)申报。
十、落实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已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总社向市、旗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了解政策、提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