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境外进入我市人员
精准服务管控工作的通告
(巴新肺炎防指〔2020〕107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境外进入我市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境外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境外返回人员及其在我市的接待方(或亲属)在安排返回行程前,要主动与市及旗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报告返程时间、行程安排、健康状况等情况;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或公安机关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完整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详细信息。凡不如实申报或瞒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所有境外进入我市人员,统一在临河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为避免返程途中交叉感染,凡来我市的外籍人员和回国中国公民,入境后要乘坐飞机,不要乘坐火车,选择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包头市二里半机场作为中转站,我市将安排专人专车到白塔机场和二里半机场进行接收转送。
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立咨询服务电话(0478-8214081),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接受返程安排、健康状况申报以及疫情防控政策、个人防护知识等咨询。
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478-8214081),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不主动报告的境外返回人员,举报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5000元。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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