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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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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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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数据采集上报分为两个阶段,各旗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于2021年1月15日(第一阶段)前,将2010年至2018年评审或认定取得的中、初级职称以及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信息(包括离退休人员)按照《职称信息数据上传模板》填写,整理后按年度汇总上报市人社局专技科(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数据统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二阶段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底,整理上报2009年以前职称数据,上报要求与第一阶段一致。        
      查阅本文件及下载统计表请访问巴彦淖尔市政府网、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订阅号。职称评审数据采集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填报,按时上报,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卢生波
      联系电话:8527231  8527232
      附件:职称信息数据上报模板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职称评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62号)要求,现就我区推广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通过自治区社会化职称评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信息(包括离退休人员职称信息)均需采集。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协同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依托全国统一软件,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自治区初步完成2010年至今的全区职称评审数据整理和上报。2021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核验。
      第二阶段:2022年6月底前,自治区逐步完成2009年以前的历史数据采集、整理和上报。
      三、职责分工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历年评审或认定取得的中、初级职称以及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信息采集整理;
      (二)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负责自治区历年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以及区直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评审或认定取得的中、初级职称信息采集整理。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所有采集报送的职称评审信息审核把关,做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上传。
      四、主要工作
      (一)数据采集。各盟市、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做好历年职称评审数据的采集整理。主要采集项为:行政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资格起算时间、专业类型、职称级别、职称名称、工作单位等。具体格式见附件《职称信息数据上报模板》。
      (二)数据上传。各盟市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2010年至2018年)的职称数据按照《职称信息数据上报模板》填写整理后,以电子版导入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zcps))。同时,将纸质版数据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我厅将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后,导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平台。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务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2009年以前)职称数据的整理上报,上报要求与第一阶段一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职称评审数据采集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快速推进,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数据采集整理任务。
      (三)真实准确。数据采集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务必确保采集数据准确真实、安全有效。在数据上报、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我厅沟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  曹  磊
      联系电话:(0471)6268105  6946607
      联系单位: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夏智慧  沈  婷  杨建文
      联系电话:(0471)6945448  6945636  6261805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712室
      附件:职称信息数据上报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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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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