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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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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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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秋、国庆临近,为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紧盯“四风”问题,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思想引领,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要以最严最实最细的措施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防疫疲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八方面纪律要求:严禁借过节之机违规搞迎来送往、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等节礼以及违规公款购买、收受赠送名贵特产、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礼金;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餐饮浪费,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组织参与“一桌席”“二次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及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公车私用、滥发补助、公款旅游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要聚焦换届问题开展全程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铁腕执纪、严肃问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市民可登录http://www.12388.gov.cn或拨打电话0478—12388或关注“清风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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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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