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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7 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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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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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政办字〔201772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双河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2017 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5 11 日   

     

     

    2017 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 也是实施十三规划的重要一年, 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 自治区将举行成立 70 周年庆祝活动,应急工作面临工作量大、 政治性强、 注度高的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应急管理工作参考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79号)文件精神, 特制定我市 2017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 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牢固树立应急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 24 小时在岗值班、 节假日和社会敏感节点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严肃值班工作纪律, 加大应急值班工作检查力度, 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有关旗县区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和处置, 切实做到反应灵敏、 行动迅速、 处置有力,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做好发生在本地区、 本部门、 本单位或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 化首报意识, 坚持做到即发即报, 边核边报。 确保在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时, 事发地旗县区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立即报告,首报信息力争在 15‍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 40 分钟内书面报告。 对敏感信息、 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 及时捕捉, 严密跟进,加强研判,并及时上报信息。 

      三、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017年自治区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政府将按照自治区要求,修订完善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 把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作为切入点, 完善预案体系建设和配套操作手册编制工作。 特别要在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方面下功夫, 突出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权威性、完整性、 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 切实有效地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 

      四、 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机制, 加强应急演练统筹、 评估工作。 特别要做好跨部门、 跨地区综合性演练, 逐步推行桌面推演与现场演练相结合的远程指挥调度演练, 探索建立无脚本双盲演练, 实提高演练实效和实战能力。 

      五、 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旗县区、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专兼结合、 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作用。 继续加大救援装备投入, 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不断拓展训练形式和内容, 逐步实现应急救援能力的持续提升。 

      六、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定期开展阶段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探索建立集风险识别、 登记、 评估、 控制以及应急准备为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七、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各旗县区、 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物资储备制度,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检查, 实提高应急防范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探索科学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机制, 确保资源保障具有较强的共享协同性。 

      八、 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 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把重大节假日、 各类法定宣传日宣传应急知识作为一种常态。 分利用报纸、 电视、 广播、 网络、 微信、 手机等新媒介, 推动建设一批公众自 救互救体验馆及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文化宣传阵地, 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灾害风险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力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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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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