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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取得新版“SC”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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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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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5年10月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起,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经过三年的过渡期,从2018年10月1日起,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QS”标志及编号,10月1日以前生产的印有“QS”标志及编号的食品,在保质期内还能继续销售。
        截至2018年10月10日,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取得由字母“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新的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并在副本中注明许可生产的食品类别,有效期为五年。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并未规定设置许可标志,标志设定法定,生产者不得私自创造、变造许可证标志,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认,引起群体性认识混乱。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部署开展专项督查行动,针对2018年10月1日以前生产食品标签标识继续使用QS标志及编号,以及企业私自创造、编造许可标志等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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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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