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药械化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使用药械化安全,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药械化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在药品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大型娱乐场所周边零售药店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及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冷链药品储存运输,处方药销售,含麻复方制剂陈列及销售是否符合规定;网络销售药品,原辅料购进、管理及检验等环节。
二是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重点严查性保健品店无证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型医疗机构植入类、介入类医疗器械、胎儿摄影医疗器械的检查,严查医疗美容院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行为。
三是在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抽查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备案;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批准文号、生产证明文件等内容。
四是联合公安部门继续深入推进药械化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药械化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卫计、司法、医保等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沟通和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扎实做好药械化安全犯罪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8家,医疗机构(含诊所)6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53家,保健品店2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药械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两节期间药械化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