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局长:杨文山 副局长: 郝杰、徐飞鹏
值班电话:8655216
邮箱:congweilee@163.com
网址:http://ghj.bynr.gov.cn(点击进入网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乡规划政策;负责起草制订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审查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报批各旗县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建制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市级及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及其它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审查;指导各旗县区规划管理工作。
(三)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城市基础设施计划的拟定,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及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六)开展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
(七)承办临河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交流、新闻宣传、机关文秘、信访、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财务等工作;负责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会的组织、协调及会议纪要的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业务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规的研究工作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各类规划及各类规划的评估、修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审批管理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规委会的组织准备、会议纪要拟写及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听证会议;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旗县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用地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及前期论证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旗县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及报批工作; 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用地界线的划定及用地审批;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指导各旗县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外装饰设计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户外墙体广告、门牌字号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负责组织建筑工程项目专家委员会及会议纪要的拟写工作;负责组织规划验线、验收工作;指导各旗县建筑规划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市政工程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及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绿化、管线、竖向规划的审查和环境景观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非墙体广告、站牌、路牌及雕塑等市政设施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工程项目专家委员会及会议纪要的拟写工作;负责组织规划验线及验收工作;负责核发《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指导各旗县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村镇管理科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负责规划管理区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危房翻建、农民住房、农民生产设施项目的受理、报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各旗县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