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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政务公开目录

主要领导

   局长:刘健     副局长:燕子亮   张志忠   

   办公室电话:8279716 

   邮箱:linle1000@sina.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巴彦淖尔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的发展规划及相关计划,并协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巴彦淖尔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商务运行机制及经营业态创新意见(粮食流通除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规范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消除地区封锁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并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吸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的办法和措施,制定本地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和推动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核准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主体的条件。

   (二)负责商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各类市场规划引导,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管理指导协调各类市场准入,对食品类市场准入要依法管理,对肉类屠宰市场要审批登记,核准,加强监管。制定协调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加快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审报和发放。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同国外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负责本地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外经济合作、经营及国际货运代理等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企业参加涉外项目招标,开展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涉外业务。

   (三)负责管理全市出口商品目录;负责主要工业品、农产品、原材料等出口产品的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巴彦淖尔市技术进出口及认证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本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涉外业务。监督检查企业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争取和管理国际对巴彦淖尔市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国际组织对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四)建立项目行业推荐机制,搞好项目库建设,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施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按管理权限核定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申报。审核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审核商务行业协会、商会的组建。

   (五)统计、监测、分析本地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宏观运行状况,适时向政府报告情况、向社会发布信息。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主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培育和创新地区特色产品,打造名牌;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出口产品的监控分析。负责全市餐饮业的协调管理、布局规划。

   (六)协调管理巴彦淖尔市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协调办理目录项下商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及时提供国际贸易中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地区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七)承担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市商务局内设五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管理、秘书事务、重要文件起草、宣传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拟订市内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经济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现代市场体系及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起草综合性文件;监测、分析市国内外贸易、国际合作的宏观运行并提出政策建议;统计和发布巴彦淖尔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信息;组织重要商务课题的调研工作。
   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知三产业发展纲要》组织实施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标准,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办法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指导工商企业的营销工作;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管理、规范零售、批发、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居民服务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贸易科

   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对外贸易发展政策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依法管理市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负责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原材料以及其他进出口产品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分析;承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相关的财税、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办法;负责本地区出口退税稽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等贸易促进工作。
   承担市涉及世贸组织事务的综合协调,指导市涉及世贸组织事务的研究工作;负责涉及巴彦淖尔市的贸易争端在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前的对外磋商、起诉、应诉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市WTO数据库;开展世贸组织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贯彻和实施产业损害调查政策和法规;监测进口异常对本地区产业的影响。
   负责对外贸易经营及国际货运代理工作;编报巴彦淖尔市进出口商品配额(机电产品除外)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联系外商驻市代表机构;负责办理市直单位经贸团组出国及邀请外商来巴彦淖尔市有关事宜。
   执行国家技术贸易政策、规章以及国家鼓励、限制、禁止进出口技术目录;按权限依法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和认证工作;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研究和推动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承担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招投标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市场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健全、规范巴彦淖尔市市场体系的规章制度,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内外贸结合;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流通市场规划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报废汽车等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监督和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 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整方案的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三绿工程”和“菜蓝子”产品流通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投资科

   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吸收外商投资政策的办法措施;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配额许可制度,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登记进口商品的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工作;申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按管理权限依法审核大型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参与制定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办法。

   (五)经济合作科

   制订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办法;按规定权限对经营企业进行年审和备用金管理以及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申报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指导企业参加援外项目招投标,监督实施援外项目;负责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