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发〔2017〕 50 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26 日
巴彦淖尔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
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 政府及各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 2016 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市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切实加强健康扶贫工作, 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随着健康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逐渐显露, 健康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当前我市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看得好病, 看得上病, 少生病” 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部门职责, 采取有针对性政策措施, 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为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十项措施》 和《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 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 医疗保障制度。 按照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和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脱贫任务目标,实施“三个一批” 行动计划, 对已核实核准的患病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 确保 2019 年底前全部完成, 2020 年巩固救治成果; 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及时纳入健康扶贫数据系统,统一管理并安排救治。加强贫困旗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 2020 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建立起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 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基本医疗、 大病商业保险倾斜政策。
1、 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全覆盖。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起付线降低 50%, 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 取消起付线。 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 继续扩大门诊慢病病种范围, 提高门诊慢病补偿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旗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左右。 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提高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2、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 50%, 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 5 个百分点。 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级、 苏木乡 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市人社局牵头, 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财政局、 市扶贫办配合; 完成时限:2017 年 5 月 底)
(二)完善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和大病救助基金等制度的衔接机制,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形成医疗保障合力。(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 财政局、 卫生计生委、 残联、 扶贫办配合; 完成时限: 2017年 7 月 底)
(三)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实行兜底保障。 以旗县区为单位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购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包括意外身故、 伤残保险, 意外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各旗县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基金规模和保障标准,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后实际报销比例,2017 年要达到 80%以上;2018 年要达到 90%以上。 对报销后自 付费用 仍有困难的贫困患者要及时落实大病保障基金进行兜底, 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要积极引导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资金对贫困患者予以帮助, 各项救助政策累加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 100%。(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扶贫办牵头, 市人社局、 财政局、 残联配合;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底)
(四)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费用比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 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要优先选择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药品、 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 确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要严格控制使用比例, 二级医院控制在 5%以内, 三级医院控制在 10%以内(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底)
(五)实施“三个一批” 行动计划, 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以旗县区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开展免费健康体检, 上半年完成。 根据体检结果开展分类分批救治, 对于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患者, 特别是国家已明确的 9 种大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 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食管癌、 胃癌、 结肠癌、 直肠癌、 终末期肾病) 实施分批集中救治; 对于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疾病患者, 在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 对于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病患者, 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 提供长期健康管理和治疗服务。(市卫生计生委、 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 扶贫办配合;完成时限:2019 年底)
(六) 落实“一站式” 结算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等“一站式’’ 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 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确保救助对象方便、 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市卫生计生委、 人社局、 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 扶贫办、 保监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 份)
(七)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坚持基层首诊、 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治疗服务模式, 优先为贫困人口 提供立体化、 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市计生委牵头,市人社局、 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 扶贫办配合;完成时限:2017 年底前)
(八) 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项目。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 多发病的诊疗水平, 对急危重症、 重大疾病及时转诊,方便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人社局、 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 年底)
(九) 依托全区健康扶贫信息数据平台, 结合工作实际, 加强应用开发, 与市扶贫办、 人社局、 民政局及市内医疗机构实现网络互联互通、 资源共享; 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人持有健康卡, 其基本信息和救治情况单独标示、 及时更新、 动态管理, 实现贫困患者急慢分治、 大病与小病分类管理。(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市人社局、 民政局、 财政局、 扶贫办配合; 完成时限: 2017年 9 月 )
(十) 结合“十三五”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对贫困旗县实行倾斜, 加快规划建设贫困地区旗县级医院(含蒙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提升贫困旗县医院、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妇幼保键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机构间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 卫生计生委配合;完成时限:2020 年底)
(十一) 按照建设群众满意卫生院要求, 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建设。 为卫生院配置 DR、 彩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血球计数仪、 尿沉渣检测仪、 心电图机等设备,配备急诊急救、 康复理疗等设备, 满足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人社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 年底)
(十二) 加强嘎查村卫生室“三个一” 工程建设。 为旗县区每个嘎查村建设 l 所业务用房达标的卫生室, 配置 1 台满足基本诊疗需求的健康一体机,配备 1 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人社局、 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十三) 在偏远边境地区加强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小药箱入牧户” 工程建设, 在城镇推行名医工作室进社区, 促进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 人社局、 发展改革委配合;完成时限:2020 年底)
(十四) 加强基层人才综合培养。 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订单定向免费培养、 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等工作,2020 年, 实现每万人口 拥有 2名全科医生的目 标。 优先面向贫困地区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 为嘎查村卫生室培养中专学历人才。 落实乡 村医生待遇,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人社局、 教育局、 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 年底)
(十五) 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 地方病、 慢性病防控力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结核病、 布病主动筛查和艾滋病防治。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农村牧区妇女 “两癌”(乳腺癌、 宫颈癌) 免费筛查和孕前免费补充叶酸项目等。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卫生旗县创建活动, 加快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改造建设进程, 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 培养群众健康素养, 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健康干预, 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市卫生计生委、 住建委牵头, 市文明办、 水务局、 农牧局、 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十六) 加强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提升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快“蒙中医药进万家” 步伐, 进一步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特色优势。 有针对性地推广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 使每个苏木乡 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掌握 5 类(种) 以上适宜技术, 为贫困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 年底)
三、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层层落实责任。 市、 县两级都要建立健全健康扶贫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健康扶贫全局性工作, 审议推动重要工作安排, 加强科学规划, 协调跨部门重要事项, 指导开展工作。 各级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的要求, 分项制定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计划, 压实责任, 落实经费,挂图作战,为推进工作提供保障。
(二) 建立推进机制, 统筹协调推动。 建立健康扶贫专项工作部门联动机制, 市县两级健康扶贫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 通报旗县区和乡镇苏木实施落实进度, 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 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问责机制。 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贫困旗县政府目标考核管理, 落实旗县区党委、 政府的主体责任。 建立“半年督导、 年度考核” 工作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 对因重视不够、 工作不实、 落实工作不力、 进度缓慢、 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要严肃问责, 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任务落实,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规范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