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5-0048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字〔2015〕 183 号
成文日期 2015-12-28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制度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5-12-29 10:02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市直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4 55 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盟市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内政法发[2015]128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 2016 1 1 起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 统一公布制度( 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 涉及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 义务, 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除政府规章之外的行政文件。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是指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公布前实行形式审查, 并统一登记、 统一编制登记号, 部门 制发并报送备案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备案审查并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的方式

      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后,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由主办部门报送登记, 并按主办部门编号。 报送登记时, 须提交规范性文件草案稿。 市政府法制办自收到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稿之日 3 个工作日 内,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形式要求的核发编号; 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制定主体不符合要求的, 告知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材料报送不符合规定的, 一次性告知制定机关补正材料。 只有取得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编号才可以制发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由制定机关编码、 制发年份、 登记流水号三部分组成。 

      三、 统一公布的形式

      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 获得统一编号后,由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印发, 同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有关规定, 在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市政府法制办对报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经审查内容合法的,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上统一公布。 未经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市政府法制办要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中建立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设置网上检索工具, 为公众查询提供统一的检索途径。 公布规范性文件时,要标注统一编号和时效。 

      四、 相关要求

      (一) 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 备案审查、 定期清理工作的衔接, 明确本部门办公室与法制机构的职责分工, 强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增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人员 量, 细化规范性文件办理流程, 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 运转、审查的程序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 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补录工作。 三统一制度实施之前的有效规范性文件, 要按照原发文年份统一到市政府法制办补报登记、 编号, 并统一公布, 相关工作要在 2016 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 2016 6 月底前建立并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旗县区政府部门和苏木乡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必须在各旗县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要建立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 将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纳入数据库,并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 充分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逐步实现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12 28   

    相关文档: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制度的通知.docx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