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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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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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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写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阳光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6条,内容涵盖“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市长质量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食品生产安全、“天赋河套”商标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执法打假、消费维权等内容,做到群众关注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涉企行政许可信息41511条、行政处罚信息11580条,司法协助信息1255条。2019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细化分解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推动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公开职责,确保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29项许可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全面推行全称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改革,90%以上的新设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完成登记。二是全面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受理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注册登记办理区,将企业设立登记纳入此办理区,同时提供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业务咨询服务,逐步实现综合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业务一窗受理。三是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进行了分解细化,市、旗县区政府所属187个部门全面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的监管体系。发挥年报公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指导企业进行年报,2018年度年报企业应报21147户,年报率93.75%,位列全区第一名。四是为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高效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平台,市局已对辖区内70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推行了食品追溯查询服务,产品包装上贴有追溯二维码,消费者可用手机等智能终端扫描二维码,查看产品的详细生产信息、使用的原材料信息等;推行餐饮业态“明厨亮灶”工程。五是聚焦民生关切,维护消费者权益。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巴彦淖尔”系列活动。建立标准化“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48家,示范站点5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渠道。六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全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先后推选12家“天赋河套”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及行业优势企业参与全区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现有3家企业纳入初选名单并接受了自治区调研组的实地调研。抓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磴口县、五原县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七是重新梳理权责清单。经梳理,市局共计有权责事项七类1332项,包括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115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监督检查88项、行政强制措施45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重要保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事权、人权、物权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公开重点,强化了目标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

      ()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电子化、网络化,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亲和力和便捷性。新的门户网站正在建设中,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通畅、快捷的通道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互动交流”专题栏,包括“咨询举报”、“领导信箱”、“来访回复”,广泛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二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实现和广大网友“微”距离接触、“零”距离交流。及时申请开通微信账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我局在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质量强市、执法打假、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机关办公大楼内设置“意见箱”,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群众评议等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存在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面和参与面还不够广等问题。市局职能科室较多,公开涉及面较广,任务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还停留在以前的观念中,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市局在加强网站的建设,充分发挥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人民群众也将政府网站作为了解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从实际公开效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

    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加大清单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是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快有效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更新频率,对内容缺乏的栏目尽快充实,杜绝空白栏目,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展板、短信等途径实行政务公开。

    四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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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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