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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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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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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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巴彦淖尔市古籍保护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古籍文献承载着丰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是中华文明延续发展的历史见证,也是巴彦淖尔地区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承古籍文献,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把这些历史文化瑰宝保护好、利用好,下一步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古籍普查和修复工作。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完善书目数据,编纂总目提要。我市已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古籍普查实施方案》,计划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古籍整理和信息登记工作,明确需要修复的善本册数和修复难度,并按照破损程度逐级分类整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修复保护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古籍修复专项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专业修复工具和设备,建立专门的书库和修复室,并聘请古籍领域专家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古籍保护业务能力。

      三是加快馆场建设,落实古籍保存场所。目前,市图书馆藏有汉文古籍18000余册,满文古籍近2000册,民国文献1万余册,拟新建古籍保护场馆,满足展示需求。将扩大古籍库房,改善古籍存放条件。市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初期启动资金,编制了《建设巴彦淖尔市古籍保护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发改委已批复。

      四是推进古籍数字化加工,完善信息资源服务。购置数字化扫描装置,初步计划对市图书馆馆藏的500余册古籍善本进行数字化扫描。利用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发布平台技术,有效的将实体展厅中的数字资源进行归类、整合并实时更新,向大众提供内容丰富且通俗易懂、关联范围广、展现形式多样、查询形式便捷的现代化服务。

      五是成立专业的古籍保护机构,发挥阵地作用。按照《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古籍保护中心、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部门等古籍工作专业机构建设。推动成立巴彦淖尔市古籍和非遗保护中心,科学有效开展全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数据库建设,培养专业的古籍保护人才、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升巴彦淖尔在自治区乃至中国北方的文化影响力和辐射能力。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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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大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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