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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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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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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我市印发了《法律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促进行业诚信建设。

      根据黑名单制度的规定,法律服务行业失信黑名单的范围涵盖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持证执业的从业人员。这些机构和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协会行业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失信行为将均被列入黑名单。
      在程序内容方面,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在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受到相关处罚、处分或年度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将拟定的黑名单经过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认定后最终形成正式名单进行公布。黑名单信息将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便于社会各界查询。黑名单的内容涉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姓名、执业证号等。此外,还包括实施处罚的机关、处罚名称及依据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相关失信情况。在发布期限方面,据悉,黑名单信息的公布期限为自相关处罚或处分生效之日起1年。届满后,黑名单信息将转入内部集中管理,长期保存。在发布结果方面,在黑名单公布期限内,被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受到限制,包括禁止参与行业评先评优活动及其他法定惩戒。在公布期限结束后,相关信息将不再作为失信惩戒的依据,确保法律服务市场的公正性。对于可能产生的异议,涉事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可以向市司法局提出异议申请。市司法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黑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强行业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运行规范、务实管用、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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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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