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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处湿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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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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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发布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我市临河黄河湿地、纳林湖湿地、奈伦湖湿地和屠申泽湿地名列其中。

    临河黄河湿地

      临河黄河湿地位于双河镇境内,以黄河大堤为界,分为堤南、堤北两大部分。其中,堤南部分北起黄河大堤,南至市域内黄河主河道与鄂尔多斯交界线,东至黄河大桥,西至柽柳滩地,共4278.5公顷(河流709.14公顷,河滩地3569.36公顷);堤北部分北起安澜街(黄河防洪大堤北500米),南至黄河大堤,东至朔方路,西至通宁路,共359.1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黄河河流、滩涂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以及在此栖息的珍稀鸟类。

      纳林湖湿地位于磴口县,西至规划环湖西路(灌溉水渠),东到东湖东岸,北至平原水库堤坝—规划环湖北路,南至环湖南路,重要湿地总面积1314.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珍稀动物及其栖息地、湿地和沙地相融的自然景观。

      奈伦湖湿地位于磴口县西南部、乌兰布和沙漠区东部边缘,主要包括库区和泄洪渠两片区域,东起环湖路,西至砂土路与规划路,南抵黄河引水口,北至梭梭林。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生态系统、珍稀野生候鸟及其栖息地。

      屠申泽湿地位于杭锦后旗西北部太阳庙农场境内,包括大碱湖片区和邮电海子片区。大碱湖片区包括大碱湖湿地及环湿地的200米宽的防护带,南至光伏电站南侧,西北沿临策铁路,东至新村十组西侧;邮电海子片区南至六分场,北至五乌线,东至杭锦后旗公路管理段四团中心道班,西至农场渠和五乌线交界处。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据了解,近两年内,全市已有7处湿地被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使我市湿地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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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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