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自治区政府批复。
《规划》从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
根据《规划》,到2035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3.627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9.53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981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6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自治区下达指标,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5200.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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