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单位起草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ynezfbfgk@163.com
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金川大道1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044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478-8565587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