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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彦淖尔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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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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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彦淖尔市城镇管网用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4〕81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894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水资〔2025〕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联合研究草拟了《巴彦淖尔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巴彦淖尔市各城镇管网用水企业意见,请认真研究。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信函反馈地址:巴彦淖尔市发展大厦1905办公室
      联系人:
      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孟  岩 0478--8215533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    王洛运  0478--8738695
      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马  慧  0478--8525017
      附件:《巴彦淖尔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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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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