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具体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劳险字【1998】13 号文第九条规定:职工被判有期徒刑或劳教,在服刑或劳教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照常计息,服刑或劳教之前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缓刑期间个人账户的处理和缴费年限和计算与在职职工相同。第十条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刑缓刑期间,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