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路网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已批复实施。按照规划,我市境内国家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745公里,省道将达到1590公里,原有县道路网体系将发生较大变化,日前,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从全市长远发展需要出发,于近期开始开展县道路网规划工作,将对全市县道路网的功能定位、规模结构和路网布局做出适当调整。
为保障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国家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09年开始启动《国家公路网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批复实施。《规划》对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以及省道的功能和布局做了重大调整。按照国家、自治区公路网布局调整方案,我市境内国家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745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370公里、普通国道1375公里);省道总里程将达到1590公里。国、省道路网服务能力得到增强,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了对旗县级以上行政区节点的覆盖。届时,我市大部分县、乡道将升级为国、省道,原有县道路网体系将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省道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国家、自治区公路网规划框架下,从全市长远发展需要出发,于近期开始开展县道路网规划工作,将对全市县道路网的功能定位、规模结构和路网布局做出相应调整。
据了解,我市现有县道路网规划是市政府于2003年批准实施的,共规划县道23条,规划里程1939公里;规划边防公路8条 ,规划里程1109 公里。2007年,市政府初步审议确定全市公路网格局为“8横5纵”,总规模约150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