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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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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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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证行政机关正常运行的同时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让更多的可用资金投入到其他领域,努力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加强预算源头控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财政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时,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出国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除经市委、政府批准新增重点项目支出以及上级新增下达转移支付外,不再新增调整安排一般性支出。对于年初部门预算科目调整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调增“三公”经费经济分类科支出。对本级安排的运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结余部分,年底统一收回财政,不再结转下年使用。
      大力推动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定印发了预决算公开相关文件,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公开主体责任,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需要保密的内容及事项外,按时限、严要求、双平台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市本级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将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公开范围,定期开展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及时、完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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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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