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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多部门联手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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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2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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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本月开始,由临河区民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治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在临河区范围内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对临河区“四横四纵”街路(四横:乌拉特大街、解放街、河套大街、新华街;四纵:建设路、胜利路、团结路、金川大道)区域内的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进行纠错整改,全面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居住小区、旅游景点、公园、银行、医院、学校、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交通枢纽等室内外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正确并用。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蒙汉文版面及书写比例要按1:1的标准,书写、刻字、制作使用的原材料必须做到“五统一”,即版面比例统一、字体大小统一、制作材质统一、灯光亮化统一、字体颜色统一;横写的蒙文在上、汉文在下,或蒙文在前、汉文在后,竖写的蒙文在左、汉文在右;蒙汉文分别写在两块牌匾上的,蒙文牌匾挂在左边(前)、汉文牌匾挂在右边(后),或蒙文牌匾挂在上边、汉文牌匾挂在下边;环形写的,从左向右蒙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者蒙文在左半环,汉文在右半环。

      此次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6月)对临河区范围内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建立电子信息库,对存在问题及时登记造册。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12月)在摸底排查基础上,集中开展纠错整治。

      此外,临河区民宗局今后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核社会市面蒙文翻译,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严把“五统一”关,杜绝审批不合格牌匾。同时加强对蒙汉文牌匾制作厂家的监督检查管理,重新审核发放《蒙汉文制作许可证》,新注册的制作厂家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办理《蒙汉文制作许可证》,从根本上解决边治边乱的问题。(记者 焦景平 通讯员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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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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