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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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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1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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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10日,临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与临河交管大队联合执法,整治了维多利购物广场及市人民广场的乱停乱放自行车、电动车行为,先行登记保存了100多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此举拉开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的序幕。
      当日下午,记者随同联合执法组来到新华西街的维多利购物广场,这里的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地摆满了自行车、电动车及三轮车,而人行道的路灯杆上醒目位置有城管部门专门设置的提示牌:“此处人行步道,禁止停放各种车辆,违者将被扣留!”执法人员一方面将乱停放的非机动车逐个清理,将其搬到了执法车上,一方面对市民随意停放行为进行了劝导制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清理整治,部分非机动车车主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主动将车子推离现场或停放至规范区域,整治后的广场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随后,联合执法组又来到胜利路的市人民广场继续整治,记者看到,紧邻胜利路的广场西面停放了150多辆各类非机动车,执法人员将这些乱停放车辆全部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据城管执法人员说,市人民广场一直禁止停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但有的人就是不听从管理,随意将车辆乱停乱放,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12月10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正式启动后,非机动车在现场且属于首次违规的,由城管部门进行警告教育,不在现场的,由城管部门将车辆拖至兴隆街临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原气象局院内)统一登记保存,并刻印黄色标志,驾驶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和购车凭证领取;驾驶人员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驶离的,由城管部门处以二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的,由城管部门扣留非机动车;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约记者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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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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